1.申請人向醫保賬戶窗口申請提供信息;
2、申請人填寫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退保申請表;
3、經辦人員核對參保人員的基本信息,審查退保資格,符合條件的給予醫療保險退保,出具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退保通知書;
4.去醫保財務結算窗口辦理退款。
醫保卡辦理如下:
1.參保人攜帶本人有效證件,向鄰近區縣醫保中心提出申請,區縣醫保中心當場結算。
2.參保人也可以到附近街道醫保服務點申請,服務點3個工作日內結算。
3.被保險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客戶在辦理時必須攜帶本人和被保險人的有效證件。
4.用人單位集中辦理時,可憑用人單位的介紹信和代理人的有效證件辦理,再由用人單位給參保人發卡。
綜上所述,醫療保險壹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
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由政府補貼。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