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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危重病醫療保險辦理流程

醫療保險是指社會醫療保險。是在勞動者患病時,依據法律法規,滿足國家和社會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保險制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武漢市重疾險申報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壹、申報重疾(慢性病)門診所需資料:

1.被保險人近三年的病歷資料(必備條件),包括出院記錄、住院期間的檢查報告等。

2.個人社會保障卡。

二、鑒定過程:

持上述資料到區醫保辦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後開具《門診危重病鑒定表》,持填好的《門診危重病鑒定表》到指定醫院進行鑒定。鑒定合格後,攜帶合格鑒定表、本人報名1照片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到區醫保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選擇定點醫院

經批準的門診重疾(慢性病)參保人員可選擇1定點醫保醫院作為自己的定點醫院。參保人就診時,需攜帶蓋有醫保辦批準的門診重(慢性病)程的病歷或審批表。定點醫院原則上壹年只能換1次。(同濟、謝赫、省人民醫院、中南醫院不是武漢市定點醫院,不能作為門診重(慢性)病定點醫院)。

第四,藥品法規

1,嚴格執行《武漢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危重(慢性)藥品目錄》。使用乙類藥品或乙類檢查治療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支付,余額由醫保統籌基金按醫保比例支付。(詳見表格)

2、在醫院治療的門診重癥(慢性病),藥品不得超過規定的日劑量,攜帶藥品不得超過05天。

3、與鑒定‘門診重癥(慢性病)治療’無關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承擔。

動詞 (verb的縮寫)結算方式:

用社保卡直接在定點醫院結算,個人自費部分由個人支付,統籌基金支付部分在醫院掛賬(已顯示結算發票)。

1.醫保政策規定,同時辦理兩種及以上門診重(慢性)疾病的,每增加壹種疾病,年支付限額增加2000元。

2、從鑒定審批後發生的醫療費用,才能享受重癥(慢性)門診待遇。鑒定、檢查費用醫保基金不予報銷。

3.醫保政策規定,單純的高血壓、糖尿病不能申請門診重疾,應該是復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