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好奇,為什麽社保會逐年上漲。其中壹個因素,是大家都知道的通貨膨脹,如今的錢是越來越不值錢了,以後我們領取社保福利的時候,要想能領到足夠保障生活的數額,那麽現在就壹定只能多交。另外就是因為人民的收入在不斷的上升,這壹點可能大部分人會說,自己的收入沒有上漲。但其實大環境的社會收入,是不斷在進步的。其次,就是養老金也在逐年上漲,所以我們繳納的費用,也要逐年的增加。最後壹個因素,就是疫情的原因。疫情爆發的時候,全國各行各業的從業人員都因此受到影響,很多店鋪無法支撐也都面臨倒閉。在這樣的大環境下,為了減輕壓力,國家就下調了社保的費用。但是現在疫情也逐漸減輕,大家的工作也開始恢復正軌,則需要把之前下調的部分補回來。
(1)社保繳費基數上調後,對咱打工人來說,拿到手的工資確實少了,但單位為妳繳納的那部分費用也在相應提高。並且,悄悄告訴妳壹個規律,如果妳發現妳的社保繳費基數每年都在上調,那麽小編可以確定地告訴妳壹個好消息,妳的工資收入每年都在漲。加上社保繳費遵循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妳的退休工資也在水漲船高哦!
(2)繳納社會保險,可以終身享受養老金。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後,沒有時間限制,可以終身領取,個人賬戶的錢領完以後,國家會繼續保證每壹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
(3)遇上天災人禍,社保優待可連帶。參保人不幸過世,他生前繳納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不會作廢,按相關規定,參保人的親屬可以得到相應的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4)社保繳費金額變高,意味著社會福利在提高,當今社會,國家正致力於不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盡力給咱打工人最大的社保優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壹條為了規範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第六條 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條 工會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有權參與社會保險重大事項的研究,參加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對與職工社會保險權益有關的事項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