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會計理論現代化的規範性、科學性、合法性和國際性的要求,新準則的內容不是國際會計準則的簡單直譯,其體系將涵蓋所有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原則內容,並將對特殊類型交易(如同壹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和特定類型行業(如油氣開采業)的會計核算作出具體規定。但鑒於國內的具體環境,這兩套標準在本次趨同後仍存在壹定的差異。在會計操作中,兩套準則是完全不同的,不相關的,部分不同的,但有關聯的,即實質性差異和非實質性差異。
我國新標準由1項基礎標準、38項具體標準和相關應用指南組成;國際會計準則* *有41個準則,沒有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之分,這是他們主觀認識和指導思想的區別。兩個標準中,有25個標準待遇相同,2個標準有實質性差異,11個標準有非實質性差異。
(A)實質性差異
1.關聯方披露:按照國際標準,所有國企都是關聯方,它們之間的交易都是關聯交易,應該充分披露。中國的準則認為,在兩者之間只有投資控制關系的情況下,國有企業是關聯方。
2.資產減值轉回:國際準則規定,所有資產都要計提減值準備,以減少當期利潤或增加當期損失,當資產價值恢復時,要轉回,以增加當期利潤或減少當期損失。我國準則規定,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等長期資產壹旦發生減值,視為永久性減值,不可轉回。
(B)非實質性差異
1.公允價值:國際準則提倡公允價值,我國準則認可公允價值,但有局限性:(1)公允價值變動需要計入損益,不產生現金流入,但會產生稅收、稅後收益分配等現金流出,對企業現金運營不利;(2)沒有活躍市場時,具有主觀性和隨機性。
2.企業合並:非同壹控制下的合並,雙方自願交易(購買法),買方支付對價超過被購買方可實現資產公允價值的部分作為商譽,符合我國標準;同壹控制下的合並在國際準則中沒有單獨規定,但在中國準則中被視為資產負債表的重組,以證券價值為基礎,不涉及公允價值。支付的對價與有價證券價值的差額不調整所有者權益,不形成商譽。
3.生物資產和投資性房地產:國際準則側重公允價值,我國準則采用歷史成本。
4.保險、油氣、金融等特定類型行業:國際標準更復雜,中國標準更細化,操作性更強。
5.國際準則規定中國沒有(通貨膨脹、暫停持有待售非流動資產):國際準則規定兩者都有,中國沒有相應的準則。采取靈活措施暫停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的運作,並在財務報告中披露相關信息;對於海外子公司所在國家的通貨膨脹,在《外幣折算及合並報表指南》中做了相應的規定。
6.其他差異(政府補助、企業年金基金利潤):政府補助和國際準則均計入損益,形成資產的計入“遞延資產”;中國的標準為資產形成計入“資本公積”。企業年金基金的利潤,國際上的標準是退休福利計劃的報告,分為:(1)特定存款計劃,按工資的壹定比例提取,交給規定的外部機構;(2)特定剩余計劃,計算預計負債,使企業保持風險。我國的退休政策是基本養老保險加補充養老保險,兩者都需要提交給外部機構。海外子公司因所在國而設立的“特定盈余計劃”在合並報表和準則中有規定。
中國新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差異的原因
中國作為壹個處於經濟轉型期的發展中國家,在觀念、市場發育、法制等方面都與發達國家有所不同。
1.中國會計界主觀上過分強調“特色”是中國會計與國際慣例差距的最根本原因。在不同的社會經濟制度下,采用反映中國經濟特點、在壹定條件下不同於全球準則的會計準則是客觀存在的。但是,這種特征不能無限放大,它的範圍應該是有限的。
2.我國市場經濟處於初級階段,市場機制不健全,市場發育有待完善,缺乏充分合法的市場競爭,企業之間的交易不規範,難以形成公允價值。
3.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不同。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以利潤為主要指標對企業進行監管和評價,而國際標準側重於對企業未來現金流的預測。因此,中國會計準則側重利潤表和國際會計準則側重資產負債表是兩種不同的觀點。雖然新會計準則開始關註企業未來的現金流和資產負債表,但短期內難以奏效,分歧依然存在。
4.中國資本市場的規模和容量都不大,上市公司數量有限,會計信息的使用者也存在差異。財務信息的使用者不能以投資者為優先,在考慮會計目標時必須兼顧國家宏觀管理、投資者決策和公司內部管理的需要。
5.國有企業產權制度不健全,內部治理結構薄弱,沒有有效的監督機制,短期行為普遍存在,違反標準達到粉飾業績的目的。
6.會計人員素質不高,缺乏必要的專業判斷。隨著新準則的頒布和實施,會計人員沒有足夠的時間消化和掌握新知識,導致準則在實際應用中出現偏差。
7.國際會計準則是參照西方主要發達國家的會計準則制定的,其所依據的經濟背景主要是基於西方發達國家的經濟。除了我國經濟相對落後、多種所有制形式並存、東西部發展不平衡等客觀因素外,我國標準的制定還應考慮其他相關問題。在經濟全球化過程中,各國的地位和情況不同,特別是對發展中國家來說,國際會計準則是壹把“雙刃劍”,有利於獲得外資,但要以開放市場為代價,損害壹定的經濟利益。
8.應該指出,國際會計準則是相對的。在當前的世界經濟形勢下,在全球範圍內按照壹套既定的準則來處理發展各異的會計業務是不現實的。
中國新國際會計準則與準則的差異
按照現代會計理論的規範性、科學性、法律性和國際性的要求,新準則對國際會計準則的內容不是簡單的翻譯,它將涵蓋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體系的所有原則內容,但它將針對壹種特殊類型的交易(如企業控制下的合並等)。)和特定類型的行業(如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等。)提供具體的會計要求。但是,鑒於國內的具體環境,兩套標準趨同後仍存在壹些差異。在會計實務操作中,兩套準則的處理是完全不同的,不相關的部分處理不同,但又相互關聯,即:實質性差異和非實質性差異。
中國的新準則由壹個基本準則、38個具體準則和相關的應用準則組成;IAS 41準則,沒有具體準則和基本規範之分,這是雙方主觀認識和指導思想的差異。有兩個準則處理同樣的25個標準,有兩個實質性差異,有11個非實質性差異。
(壹)實質性差異
1.關聯方披露:國際準則要求所有國有企業都是關聯方,其交易是關聯方之間的交易,應充分披露。我國國有企業準則認為投資控制之間只存在關聯方關系。
2.資產減值轉回:國際準則規定,所有資產發生減值時,必須提取減值準備,減少當期損益,當資產價值恢復時,增加或減少當期損益。我國準則規定,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等長期資產壹旦發生減值,作為永久性減值不得轉回。
(B)非實質性差異
1.公允價值:公允價值受到國際規範的推崇,是我國認可的標準,但也存在局限性:(1)公允價值變動通過損益加以體現,在損益中沒有現金流入,它會產生稅收收入,稅後收益分配等現金流出,對企業經營現金產生負面影響;(2)沒有活躍的市場,主觀隨意性很大。
2.企業合並:對於同壹控制下的非合並,雙方自願交易(購買法),支付的購買價款超過被購買資產變現前的公允價值部分,作為商譽的處理準則,符合我國準則;同壹控制下的合並,國際規範沒有單獨規定,我國的準則為資產負債表重新組合,以公允價值為基礎的證券價值不涉及支付證券價款與權益所有權價值之間的差額,不進行調整,不形成商譽。
3.生物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國際準則采用公允價值導向,我國準則采用歷史成本。
4.保險、石油和天然氣、金融和其他特定類型的行業:國際規範復雜,我們的指導原則要求詳細,互操作性更強。
5.國際準則對我國沒有規定(通貨膨脹、非流動資產持有人持有待售的終止經營) :國際準則對這兩種準則的規定在我國都沒有相應的規定。出售所持有的暫停經營的非流動資產采取替代處理,在財務相關報告中披露;對於境外子公司的通貨膨脹,在外幣折算、合並報表指南中作了相應的規定。
6.其他差異(政府補助、企業養老基金利潤):政府補助通過損益的所有國際準則,形成的資產計入“遞延資產”;中國的準則將資產的形成計入“資本公積”利潤企業年金基金,國際標準的退休福利計劃,分為:(1)具體計劃的動向圖,根據提取的薪酬的壹定比例提供給外部機構支付,(2)具體計劃的剩余計算預計負債,剩余企業的風險。中國的退休政策為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外部機構需要為東道國設立的海外子公司支付因“具體計劃剩余部分”在合並報表和準則中規定的費用。
中國新規則與國際會計準則不同的原因
中國經濟轉型時期,作為壹個發展中國家,在思想觀念、市場發展、法律制度等方面與發達國家存在差異:
1.中國會計界過分強調主觀堅持“特色”是與國際會計慣例產生差距的最根本原因。在不同的社會經濟制度下,采用全球標準和反映中國經濟特點的差異會計標準,在壹定條件下,是符合客觀要求的。但是,這種功能不能無限放大,它的範圍應該是有限的。
2.我國市場經濟處於初級階段,市場機制尚不完善,市場發育有待提高,缺乏充分、合法的市場競爭,企業之間的交易不規範,難以形成公允價值。
3.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有所區別。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企業監督和評價的主要指標是利潤,而國際準則側重於企業未來現金流量的預測,因此,我國會計準則側重於利潤表與國際會計準則側重於資產負債表是兩種不同的觀點。雖然新會計準則的開始關註的是企業未來的現金流量和資產負債表,但短期內很難有效,仍然存在差異。
4.我國資本市場規模不大,容量有限,上市公司中的會計信息使用者各不相同,財務信息的使用者以投資者為主要目標,會計必須考慮國家宏觀管理、投資者和企業內部各種管理決策的需要。
5.國有企業產權制度不健全,內部治理結構薄弱,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短期行為盛行,違反業績標準,以達到粉飾太平的目的。
6.會計人員素質不高,缺乏必要的職業判斷能力。隨著新準則的頒布、實施,會計人員沒有足夠的時間消化新獲得的知識,導致準則在實際應用中出現偏差。
7.國際會計準則是在借鑒西方主要發達國家會計準則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主要依據是西方發達國家的經濟背景,準則的制定和我國的需要。除了要考慮我國經濟的相對落後,多種所有制形式並存,以及東西部發展不平衡等客觀因素外,還必須考慮其他相關問題。在經濟全球化的過程中,地位和情況是不同的,特別是對發展中國家來說,國際會計準則是壹把“雙刃劍”,不僅有利於外國資本的進入,而且會對其開放市場的經濟利益造成壹定程度的損害。
8.看國際會計準則是相對的。在當前的世界經濟形勢下,在全球層面下制定壹套準則來處理不同會計業務的發展,不太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