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醫保卡可以在外省使用,前提是本市開通了異地就醫服務。目前,上海與杭州、鎮江、南通、常州、馬鞍山、洛陽、寧波、揚州、大豐、貴陽、湖州、西寧、連雲港、嘉興、安吉、眉山等城市實現了異地醫保互助報銷。在這些城市的醫療保險定點醫院發生的門診、急診、住院醫療費用,可自收訖之日起6個月內報銷。需要攜帶身份證、社保卡或醫保卡、醫療費用收據原件、相關病史資料及復印件,住院時需要留下住院小結和醫療費用清單及其復印件。
醫療保險異地跨省結算:
1.跨省異地就醫備案:患者需要在參保地醫保部門備案,以便在異地就醫時順利結算;
2.定點醫療機構:患者就醫應選擇參保地醫保部門認可的異地定點醫療機構;
3.報銷比例及政策:不同地區醫保報銷比例及政策可能不同,需要提前了解;
4.報銷流程:患者需要按照規定流程提交相關材料,才能完成報銷手續;
5.結算方式:異地就醫結算可能是直接結算,也可能是先自付後報銷,具體方式需要咨詢當地醫保部門。
綜上所述,上海醫保卡可以在已經開通異地就醫服務的城市使用,包括杭州、鎮江、南通。在這些城市的醫保定點醫院發生的費用,6個月內可以報銷,報銷時需提交相關單據和資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