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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安置房後不願意騰退舊房的貧困戶如何處理?

壹般享受安置房的都是貧困拆遷戶。我覺得應該積極溝通,說服他們騰出舊居。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去溝通說服他們。

第壹,這是法律法規的要求。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壹個農村村民只能擁有壹處宅基地,占用新宅基地必須騰退舊宅基地,而拆遷戶簽訂的騰退舊宅基地協議,拆遷戶遷入新房後,應當拆除原房屋,收回土地使用權。騰空老房子是動遷人的法定義務。

第二,這是貧困戶脫貧的壹種扶貧方式。我搬來享受安置房,是因為我的原居住地屬於“壹方水土養不活”地區,自然條件惡劣,生態環境脆弱,自然災害頻發,生產方式落後,基礎設施匱乏。要解決這些問題,實現脫貧目標,必須“移貧窩,連根拔起”。

三、騰出宅基地進行復墾和綠化。壹方面是節約集約用地的需要。合理利用和保護耕地資源是中國的基本國策。宅基地騰出後,優先復墾為耕地,以增加耕地面積,保障糧食安全。另壹方面是生態保護的需要。對沒有復墾的宅基地,要實行生態保護和自然修復。

第四,可以在新的安置點建村史館。不願意騰退老屋,可能是出於拆遷戶對往事的追憶和對老屋的思念之情,而村史館的建立可以讓拆遷戶留有思鄉之情。

搬出舊房子是搬遷者的法定義務。希望以上建議對妳有所幫助。

按照壹戶壹宅的要求,貧困戶享受安置房後必須騰退舊房。易地搬遷前,貧困戶與鎮政府簽訂了《易地扶貧搬遷舊宅基地協議書》,並就相關事宜達成壹致。享受安置房後,可按規定騰退舊房,可享受騰退舊房獎勵。不按要求騰退舊房是違反約定的,需要按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騰退舊房默認處理:貧困戶必須在搬遷安置後3年內騰退舊房場地並拆除舊房及其附屬物,騰退後7日內將舊房場地使用證交回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集體經濟組織對騰出和復墾的土地進行再分配時,貧困戶有優先承包經營權。如果貧困戶拒絕歸還宅基地使用證,政府有權拒絕協助其辦理新裝房屋的不動產登記證,甚至收回安置房。

舊房騰退獎勵補償:易地扶貧搬遷對象舊房騰退獎勵補償由房屋騰退獎勵補償和人均騰退獎勵補償兩部分組成。獎勵補償按照“算房價,人房結合”的原則實施,資金發放總額不超過每人654.38+0萬元。易地扶貧搬遷對象有舊宅基地的,根據房屋結構和占用面積,按照“土木結構80元/米,磚混結構110元/米”的標準支付住房騰退獎;分散安置自建,進入城鎮等集中安置對象有舊宅基地的,按人均1.000元(含住房騰退獎勵基金)發放舊房獎勵補助資金;統壹規劃、統壹建設、集中安置對象有舊宅基地,人均1萬元舊房納入建房成本統壹核算,計算發放人均獎補資金。

應該是安置戶,還有老房子早拆了!不是說安置戶不給妳房子,只是危房改造補貼!

主要有四招:(1)提前約定,書面承諾;(2)以理感動,以情理解;(3)暫時不辦理產權,拆遷後才辦理產權;(4)強拆維護公平。

從去年年底開始,根據上級扶貧專項檢查組的要求,筆者還對享受安置房後未騰退舊房的貧困戶進行了專項整治。年前通過工作拆除了壹部分,現在還有壹部分沒有拆除。要進壹步加大工作力度,完成上級扶貧專項檢查組的整改任務。

第壹,需要提前做出書面承諾。扶貧對象異地搬遷或D級危房搬遷,涉及到“壹戶壹宅”政策的落實,新建建築必須全部拆除。因此,為了盡可能減少後面的工作量,同時讓群眾在了解相關政策的基礎上有壹個清晰的認識,不如在為申報項目確定搬遷對象時,讓群眾做出先騰退舊房的書面承諾,可以為後續的騰退工作減少阻力和工作量。這也是防止群眾既占新又占舊的工作措施之壹。

第二,動員說服,暫時不做產權,兩者結合也可以促進壹些舊房騰退。這就是鎮村幹部磨嘴皮子的問題。保持理性和理智是最基本的工作方法。此外,在動員勸說時,壹定要講清不辦理產權的不利因素,特別是有些地方對貧困戶辦理產權有相應的稅費減免,也要加以利用,讓他們明白“錯過這個村,就沒有好店”,及時為他們爭取拆舊後的新房產權證。

第三,強拆會形成震懾,維護公平。這個是理由已經用盡了,各方都用過了,沒有什麽特別的理由。如果他們還是不肯騰退,那就只能采取這個措施了。采取這壹措施時,最好選擇壹戶先執行,這樣才能形成威懾,帶動其他住戶主動騰空。這兩三年貧困戶扶貧比較到位。如果在宅基地政策上讓他們多吃多占,其他人的意見會更大,這也是不得不采取這個措施的原因之壹。

關於動遷的問題,因為我在基層工作,去年的主要工作就是動遷。在此,我結合自己的工作實踐分享壹下我的看法:

將貧困地區的村民重新安置到新建的住宅

易地扶貧搬遷是幫助建檔立卡貧困戶精準脫貧的重大舉措。就是要把他們從自然條件惡劣、生態環境脆弱、自然災害頻發、生產方式落後、基礎設施匱乏的地區遷出,“搬窮窩、連根拔起”,改變“壹方水土養不活壹方人”的現狀。各地的搬遷補貼也不少,比如我們當地就達到了3萬多元/人。對於人口眾多的貧困戶來說,在壹個居住條件較好的地方蓋新房,可以說是不花壹分錢。

享受了利益,就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拆舊填海是義務。

選擇享受易地扶貧搬遷補助政策的貧困戶,開始時由當地鄉鎮政府或村委會與搬遷戶簽訂拆遷復墾協議。協議明確規定了農民拆遷收回舊房的期限,還規定了按期限完成拆遷可以獲得的補貼。補貼總額壹般在1萬元左右。所以,拆填海和搬遷是相輔相成、相互聯系的,這個世界上沒有“天上掉下來的餡餅”。

老房子不拆怎麽辦?——強拆!

如果享受易地扶貧搬遷政策,不願意拆除舊宅基地上的房屋,就會形成事實上的“壹戶多宅”,這與我國現行的“壹戶壹宅”的宅基地政策相悖。《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居民宅基地必須有壹戶壹宅及壹戶多宅,除法定事由外,屬於違法用地”。很明顯,舊房基地非因合法原因不拆除,用地屬於違法用地。如果不是自己拆,那肯定是強行拆。

妳怎麽看待這個問題?

我走在城鄉,很高興收到回答這個問題的邀請。因為老家壹直在農村,現在和農村做生意,所以比較了解這種情況!現在我對我所看到的發表自己的看法!

我是陜南農村,這裏的搬遷有很多種。我就說兩個常見的:第壹,生態搬遷就是保護生態的壹種搬遷!第二,貧困戶搬遷!

生態搬遷是農戶申請,村組同意。在指定地點購買商品房給予補貼。壹般在四五萬到五萬不等這種動遷看起來是開發商也願意喜歡的壹種動遷。開發商借此機會賣房,想改善家居環境的農民也會受益!然而,我感覺有壹種變得陳腐的趨勢。為什麽這麽說,開發商的房價也相應上漲了!這種搬遷基本就是在城鄉結合部建安置點!被安置的基本都是技術工人,商人或者農民工。生存,生活,就業都不是問題!

另外壹種貧困戶搬遷,我這裏有兩種,壹種是村裏農民交1.5萬元,享受壹套50平米的基本住房!壹種是在指定的安置點購買,每人補助2.5萬。這種人還是劃算的!基本可以免費獲得壹套房子!貧困戶搬遷需要拆除原有居住房屋!

我看到的是貧困戶拆了房子之後。離家不遠,他們每天都會回原居住地種莊稼,有的還會在原居住地搭棚子養雞養豬。感覺他們的生活沒有以前方便了。早上回農場壹個多小時,下午在安置點睡壹個多小時。我說他們更窮!

我覺得貧困戶搬遷政策不錯。改善生活環境。但是,就地移動是合適的。不離組就行,就在妳住的組裏建個安置點。分散安置。這樣既能改變環境,又不耽誤農事!

在精準扶貧中,為了從根本上解決貧困戶因居住環境惡劣而導致的貧困問題,在他們自願選擇搬遷的基礎上,對他們進行搬遷扶貧。易地扶貧搬遷不僅可以改善貧困的居住環境,還可以改善居住條件,是壹項重要的扶貧措施。

根據精準扶貧政策,貧困戶選擇搬遷扶貧時,在遷入安置點統壹建設的新房後,其舊房將被拆除,房屋拆除後的宅基地用於復墾。

這裏以2016-2017 * *為例,進行了兩批易地扶貧搬遷。這些貧困戶搬進安置點建的新房後,鄉鎮還下撥了壹筆錢給村委會,作為拆除舊房的費用。舊房大部分被拆除,但在拆除過程中,也有個別因特殊情況不能或不願拆除。

比如壹個貧困戶選擇搬遷扶貧,搬進了安置點的新房。村委會反映他的老房子不能拆。發現這個貧困戶的老房子是和他哥哥壹起蓋的,他哥哥不是貧困戶,不享受扶貧搬遷。如果貧困戶的老房子被拆了,肯定會對他哥哥的房子造成損害。

最終的解決方案是村委會給扶貧部門寫壹份說明,為什麽老房子不能拆。在征得扶貧部門同意後,保留了老房子,沒有拆遷。

所以遇到這類問題,首先要搞清楚老房子拆不下來的原因,是因為特殊情況不能拆還是因為貧困戶有思想包袱不想拆。

因特殊情況不能拆除的,要向扶貧部門寫好情況說明,經同意後可保留不拆除;貧困戶如果因為個人原因不想拆遷,就要做好他們的思想工作,開導和化解他們的思想負擔,然後再拆遷。

有些貧困戶和我們壹樣,確實有難以離開故土的思想情結,有些還想回去種田或養殖,怕拆遷後回去不方便。他們有這些想法無可厚非,但既然制定了進新拆舊的政策,就必須執行。

如何開導和化解他們,讓他們擺脫思想包袱,拆除舊房子?可以從很多方面入手。第壹,可以告訴他們,搬到安置點後出去方便多了,可以打工,可以流轉土地,可以有雙倍的收入,比單純種植的收入要高;二是告訴他們,如果以後真的想回家種地或者養殖,可以租房或者和鄰居壹起住,也是可以的。

總之就是盡可能站在他們的角度思考問題,用實際行動解決他們面臨的困難,給他們最大的幫助,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放下他們的思想包袱,有利於新的工作。

綜上所述,易地扶貧搬遷,有移新拆舊的政策。貧困戶在不拆舊房的情況下遷入新房的,應先了解其不願意拆舊房的原因,因特殊情況,在征得扶貧部門同意後,可保留舊房不拆,因貧困戶個人原因,應優先進行思想啟蒙,幫助其化解顧慮後再拆舊房。

可以先了解壹下農戶的基本情況。對於自然環境特別惡劣地區的深度貧困人口,搬遷意願特別強烈。把它們作為搬遷安置工作的重點和難點,走“先易後難,整村搬遷”的道路。這個也要根據當地的政策來制定。

根據政策,舊房子應該被拆除。有些貧困戶既要安置房,又要原房,甚至有些安置戶拿到新房後壹直不願意搬進去,仍然住在老舊危房裏。為防止貧困安置戶住房安全得不到保障、兩頭住,所有安置戶要簽訂舊房拆遷協議和土地復墾協議,限期完成,並給予壹定補貼;堅決不拆舊房只是取消資格,退回安置房。

我們村的貧困戶得到了國家的新房。但大多數貧困戶在農村都有幾套舊房,很多貧困戶在農村都有新磚房。他們只拆了土房,磚房不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