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申領生育保險待遇時,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女職工須提供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1;單位參保職工:本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壹式兩份、勞動合同、身份證、財政部門監制或監制的醫療服務收費票據、出院證明、生育指標、嬰兒出生證明或其他醫療服務。2.個人參保人員:填寫《某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壹式兩份,有效失業證、身份證、財政部門制作或監制的醫療服務票據、出院證明、生育指標、嬰兒出生證明或其他醫學證明、結婚證、個人結算存折。(2)享受生育醫療費補貼的男職工須提供:1;單位參保的職工:本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壹式兩份、勞動合同、身份證、財政部門制作或監制的醫療服務票據、出院證明、生育指標、嬰兒出生證明或其他醫學證明、結婚證、配偶戶籍證明、配偶失業證、個人結算。2.個人參保人員:填寫《壹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壹式兩份,有效失業證、身份證、財政部門制作或監制的醫療服務票據、出院證明、生育指標、嬰兒出生證明或其他醫學證明、結婚證、配偶戶籍證明、配偶社會保險關系證明、配偶失業證、個人結算存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