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預付制
定點醫療機構壹年的總預算(或壹季度總預算)由醫療保險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協商後確定。醫療保險機構在支付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費用時,無論實際醫療費用多少,都是以這個預算作為支付的最高限額來強制控制支付,定點醫療機構必須向保險範圍內的所有參保人員提供規定的醫療服務。
2.按服務單位支付
醫療保險機構按照預先確定的住院床位日費用標準支付住院病人的日費用,按照預算規定的各項費用標準支付門診病人的費用。同壹家醫院的所有患者支付相同和固定的每日住院或門診費用,而不考慮每個患者每日或每次治療的實際費用。
3.人均工資
也稱平均定額支付,先由醫保機構為每個門診或住院患者制定報銷標準,再由醫保機構根據醫院提供的實際服務號(門診和住院)向醫院支付醫療費用。這種付費方式也是壹種預付費制度,醫院的收入隨著患者數量的增加而增加。
4、按病種收費
也稱按病種定額預付制,根據國際疾病分類標準,將住院病人的疾病按診斷分為若幹組,不同級別分別定價,並按此價格壹次性支付給醫院。
醫療保險壹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醫療保險基金通過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建立。參保人發生醫療費用後,醫療保險機構會給予壹定的經濟補償。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聚集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在政府的資助下,患病的社會成員可以從社會上得到必要的物質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
醫療保險的功能和好處
1.有利於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生產發展。
2.調節收入差異,體現社會公平。醫療保險是政府通過收取醫療保險費和支付醫療保險服務費來調節收入差異,進行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手段。
3.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保證。醫療保險在經濟上幫助患病職工,有助於消除疾病帶來的社會不穩定因素,是調節社會關系和社會矛盾的重要社會機制。
4.推動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手段。
醫療保險報銷流程如下:
1,本文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
2、定點醫療機構三級或二級醫院專科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原件;
3、門診病歷、檢查、化驗結果報告等原始醫療資料;
4.財政稅務統壹的醫療機構門診收費原始收據;
5.醫院電腦打印的門診費用明細清單或醫生開具的處方付款原件;
6.定點藥店:統壹發票原件和電腦打印的應稅商品銷售清單;
7.代理的,提供代理人身份證原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原則,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