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年金是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主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企業年金是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重要補充,是我國完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由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組成)的“第二支柱”。
在現代社會保險制度國家,企業年金已經成為企業普遍的補充養老計劃,也稱為“企業年金計劃”或“職業年金計劃”,成為所在國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參與者
員工參加企業年金計劃的條件:
(壹)與本單位訂立勞動合同,試用期滿的;
(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
審批方式
將以“優化審批服務”的方式進行改革,每年更新公布的股票,實時更新基金管理機構和資質。
根據國務院關於“簡政放權、加強監管、改善服務”改革和“互聯網加監管”的工作要求,結合年金市場發展情況,擬新增持牌企業時,受理時間、受理條件、辦理標準及本次增加數量將在網上公開發布。具體實施措施如下:
批準級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許可條件
申請人應當符合《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認定暫行辦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4號,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2015修訂,根據《國務院關於第二批清理規範192項國務院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決定》2016修訂)規定的受理條件。
申請材料清單
1.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質(國家級):(1)資質申請表。(2)資源配置描述。(3)管理制度和流程。(四)申請人的自律承諾書。(5)相關證明材料。(六)商業可行性報告。
材料範例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官方網站發布的通知中有詳細披露。根據年金市場發展對不同合格機構數量的不同要求,每次發布的通知內容將有所調整。
2.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國家級)資格續展確認: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應當提供資格續展申請報告和申請人自律承諾書。《申請報告》和《自律承諾書》的範本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官網發布的每壹份通知中都有詳細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