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生育保險分娩報銷標準:產前檢查費並入生育醫療費後統稱生育醫療費,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醫療費用最高支付限額結算標準為:正常分娩1150元/例、異常分娩(難產)1350元/例、剖宮產(有剖宮產手術指征的)2150元/例。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條件的女職工,在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剖宮產(有剖宮產手術指征的)生育同時做其他相關婦產科手術的,生育醫療費支付限額為2650元/例。
壹、申請領取生育津貼的條件:
1、在職人員必須按規定參加社保,生育時累計繳納生育保險滿12個月以上;
2、在符合國家規定設置婦產科的醫療機構分娩、流產、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3、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規定。
二、生育津貼領取所需材料:
1、需要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
2、需要提供生育津貼申請表,可以自行到網上下載。
3、需要提供結婚證原件,最好攜帶復印件。
4、需要提供已經準備好的生育證明和準生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壹)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壹)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