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使用工會經費,針對的服務對象應該就是單位全體職工,作為單位組織的體檢,使用工會經費的話,算是工會組織給會員的福利,公司可以使用工會經費,但是這樣壹來就會分薄會員的經費,如果沒有同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計的話是沒有問題。
1、根據《工會法》的規定,工會經費的來源有五個方面:壹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二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三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補助,五其他收入。
2、工會會員繳納會費是會員應盡的義務,同時也是會員在工會組織內部享受權利的物質基礎,會員繳納工會會費,體現了會員的組織觀念,密切了會員與工會組織的聯系,同時也有利於職工之間的互助互濟和團結友愛的精神的增強,會費交納的標準,是根據不同時期會員的收入情況和工會工作情況,由全國總工會統壹制定的。
3、行政方面根據工會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撥交的經費,根據《工會法》的規定,凡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應按上月份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交當月份的工會經費,並由工會按有關規定逐級上解。
4、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上繳的收入,工會可以利用自己籌集的各種資金,舉辦職工旅遊,職工消費合作社等為職工服務的經濟事業。
5、人民政府的補助,在工會經費不足的情況下,人民政府給同級工會的補貼,是工會經費的補充來源。它具有壹次性和專用性的特點。
6、其他收入主要指,上級工會的補貼,個人、社會團體及海外僑胞、友人的捐助,工會變賣財產收入,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