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類醫療保險中壹般藥品、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和醫用耗材的個人自付比例,調整為職工10%,退休人員8%。
2、對於重大疾病的治療,對於39種重大疾病在二級以上省級定點醫療機構治療,實行按病種付費。
吉林省職工醫療保險住院報銷流程:
1.進出醫院時,必須持醫保IC卡到各定點醫療機構醫保管理窗口辦理掛號手續。住院時,個人預付醫療費用押金,出院後多付少付。住院登記前發生的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急診住院未及時辦理住院登記手續的,應持急診證明於入院次日(遇節假日順延)到醫保管理窗口辦理住院手續,逾期醫療費用自行承擔。
2.參保人住院後的統籌基金起付線:各地起付線不同,壹般為上年度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在壹個基本醫療保險結算年度內,多次住院的醫療費用累計計算。
3.參保人員因病需要轉診或轉院的,由三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副主任醫師或主任醫師診斷後提出轉診(院)意見,由其所在單位填寫申請表,經定點醫療機構醫保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後辦理轉診(院)手續。
綜上所述,2024年吉林省調整職工醫保報銷比例,采取壹系列政策改革,提高醫保水平,減輕參保人員醫療負擔,保障醫保基金的可持續性和醫療資源的合理使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