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銀瑞士瑞信銀行天壹快車貨幣市場基金是工銀瑞士瑞信銀行發行的貨幣基金理財產品。本基金主要投資於流動性較好的工具,包括現金、通知存款、銀行定期存款和壹年以內(含壹年)、剩余到期日(或回售期)在397天以內(含397天)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中期票據等。
到期日在壹年以內(含壹年)的債券回購、到期日在壹年以內(含壹年)的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貨幣市場工具。
擴展數據
工銀瑞士瑞信銀行天壹快幣收益分配原則如下:
1.工銀瑞士瑞信銀行天壹快遞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平等的分配權。
2.工銀瑞士瑞信銀行天壹快遞貨幣收益分配方式為紅利再投資,免收再投資費用。
3.“日配日付”。本基金根據基金每日的收益,以基金每日已實現的凈收益為基礎,為投資者計算並分配每日收益,每日結轉。投資者當日收益分配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小數點後第三位按照截斷原則處理,截斷形成的余額進行再分配,直至分配完畢。
4.工行瑞士瑞信銀行天壹快遞將根據每天的收入情況分配當天的所有收入。如果當天實現的凈收益大於零,為投資者記錄正收益;如果當天實現的凈收益小於零,為投資者記錄負收益;如果當天實現的凈收益等於零,投資者就不記錄當天的收益。
5.工銀瑞士瑞信銀行天壹運通貨幣每日計算分配時,每日收益支付方式僅采用紅利再投資(即紅利轉為基金份額),投資者可通過贖回基金份額獲得現金收益。
如果收益支付當日投資人凈收益為正,則為投資人增加相應的基金份額;如果當日凈收益為負,則減少投資者的基金份額;如果當日凈收益為零,則投資者的基金份額保持不變。
6.當日申購的基金份額,自下壹個工作日起享有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當日贖回的基金份額從下壹個工作日起不享有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權。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8.在不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造成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調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則和支付方式,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但應當在變更實施前在指定媒體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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