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標準:2019年北京市最低社保繳費標準為3733元/月,其中個人繳費比例為8%,即個人需要繳納298.64元/月;單位繳費比例為20%,即單位需要繳納746.60元/月。最低繳費標準是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60%計算得出的;
2、基本醫療保險最低繳費標準:2020年北京市最低社保繳費標準為2936元/月,其中個人繳費比例為2%,即個人需要繳納58.72元/月;單位繳費比例為8%,即單位需要繳納234.88元/月。最低繳費標準是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50%計算得出的。
社保卡的扣費標準如下:
1、繳費基數:社保卡扣費的基數是指職工的工資收入,具體標準根據當地的政策規定而異。在壹些地區,職工的社保費用是根據繳費基數的壹定比例來確定的,例如在北京市,職工的養老保險費用是根據繳費基數的22%來計算的;
2、社會保險種類:社保卡扣費涉及到的保險種類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不同的保險種類在繳費標準上也有所不同;
3、繳費比例:社保卡扣費的比例是指職工需要繳納的社保費用占繳費基數的比例。例如,職工的養老保險費用是根據繳費基數的壹定比例來計算的,這個比例在不同地區和政策規定中可能會有所不同。
綜上所述,社保卡扣費標準因地區和政策規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職工在繳納社保費用時,應當仔細閱讀相關的政策和規定,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以免因為不了解政策而導致不必要的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