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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狂期貨:私募ABS模式有哪些監管套利風險?

首先我們來了解壹下銀行私募ABS的定義:基礎資產和交易結構設計與銀行信貸ABS類似,但銀行信貸ABS產品不在銀行間市場公開發行(肯定是表外非標資產業務類型)。壹般來說,銀行私募ABS的基礎資產是銀行信貸或類信貸資產,主要可以分為:(1)自營貸款(2)自營非標資產(3)理財非標資產。

面對央行和銀監會對銀行表外業務的嚴格監管(銀行標準資產ABS業務效率低,資產出表限制多),很多銀行(主要是近190家城商行和800多家農商行)希望創新業務,增加業務收入,紛紛關註私募ABS產品(私募ABS發行規模數倍於銀行標準資產ABS就是壹個縮影)。

廣義而言,銀行信貸ABS(包括私募ABS)可分為同業、交易所、報價系統、銀行中心、非發行場所五類。其中銀行發行的產品為公募,其余為私募。

銀行標準資產ABS和私募ABS的主要區別在於:(1)可以匯集的資產範圍;(2)審批機構和分配效率;(3)產品性質(這種差異在銀行異地發行的私募ABS中也有體現)。

先說私募ABS的套利風險:

1.非標金融資產風險:商業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合作設計發行此類“類資產證券化產品”並不違法,但考慮到其特性,此類產品不屬於資產證券化產品,不能作為資產證券化產品處理,只能作為非標金融產品處理。

2.財務杠桿風險:以某城商行ABS產品私募為例。如果是直接投資,按照100%的風險計提,ROE(凈資產收益率)為47%。做了ABS之後,風險計提16%,ROE 400%(也就是說通過財務杠桿可以用更少的資金獲得更多的回報),這是套利監管的核心。

3.發行人風險:ABS運行機制的核心設計是其風險隔離機制,風險隔離最典型的設計是設立特殊目的機構SPV(Special)。

目的

車輛).SPV是專門為資產證券化設立的高信用評級機構,在資產證券化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目前國內還沒有細化的SPV監管機制,部分銀行、證券或信托公司在私募ABS產品結構中扮演這個角色,也就是運動員和裁判員。

4.信息註冊風險:北京銀監局發現某法人銀行投資的私募ABS產品89%為銀行間線下交易,11%通過證監會“機構間私募報價與服務系統”交易。系統只登記了產品名稱、發行時間和票面利率,而沒有登記基礎資產、評級報告等實質性信息,因此買方需要咨詢賣方。所以投資客戶在信息不透明的環境下,通過銀行資金渠道投資這類產品,自然是有風險的。

總結壹下,相關金融監管下壹步的步驟和建議:壹是明確銀行投資此類產品優先級部分的風險權重為100%,不得混淆概念;二是對於利用銀行理財資金承接該類產品劣後級的發起行,要求根據基礎資產證券化前的情況計算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