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原文,劉如下:“看了照明的相關報道,想起去年投資人聲稱我找他融資三次,都被拒絕了!其實只有漢能在2008年就引進了這個人!退壹步說,即使發生了,投資人也不應該公開羞辱創業者!這是最起碼的職業標準。我呼籲創業者不要和這種公然撒謊,屢次違反職業道德的投資人合作!NVC會死在這個人的手裏!”
劉所指的“投資者”是照明機構的股東,賽峰亞洲投資基金的創始合夥人。資料顯示,賽峰亞洲持有NVC照明18.48%的股權。
今年5月25日,時任NVC照明總裁兼董事長的吳長江因“配合調查壹名前顧問的案件”而辭去所有職務。隨後,閆妍接任NVC照明董事長。
日前,閆妍公開表示,董事會並沒有對吳長江“關門”,他完全可以回來,只要滿足三個條件:第壹,必須向股東和董事會交代清楚被調查的事件;第二,處理所有上市公司監管規則下不允許的關聯交易;三要嚴格遵守董事會決議。
今天淩晨,吳長江連發數條微博聲稱,閆妍提出的三個條件其實是對他的批評和攻擊,稱他是應董事要求辭職的,之前的錯誤是讓無知的人加入董事會。
NVC照明的“閃字”風波被外界歸因於創始人吳長江在引入外部投資者時沒有牢牢掌握公司控制權。在這方面,劉可以作為其參照系。雖然其融資金額已達數十億美元,但他從未失去對公司的控制權。他仍然擁有超過50%的投票權,控制著超過半數的董事會席位,從而杜絕了失去權力的可能。
據媒體報道,NVC照明今天上午召開閉門會議。員工不僅要求前董事長吳長江復職,還要求重組董事會、增加員工期權、施耐德退出NVC,否則將無限期罷工。到目前為止,閉門會議沒有取得實質性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