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體工商戶及其幫工、自由職業者:最高不超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三)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內的失業婦女:按照失業保險機構核定的本人生育或流產當月的失業保險金標準,乘以本人按規定享受的生育生活補助期限計算發放。比如壹個25歲的職業女性,月收入2500元,可以享受三個月每月2500元左右的生活補貼,加上2500元的生育醫療費補貼,大約是1萬元。
(4)生育醫療費補助標準:懷孕7個月以上(含7個月)或早產7個月以下的,享受2500元。懷孕3個月以上(含3個月),自然流產7個月以下的,享受400元。懷孕不滿3個月,自然流產或宮外孕,享受200元。如果不繳納生育保險,就不能享受上述待遇。如果有生育保險,應該在當地社保中心領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以下內容:
(壹)生育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醫療費用;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壹)女職工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