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應結轉至“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
1、當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為貸方余額時,會計分錄為: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當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為借方余額時,會計分錄為: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擴展資料:
賬務處理
①企業按規定提取的盈余公積,借記本科目(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貸記“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科目。
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提取的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借記本科目(提取儲備基金、提取企業發展基金、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貸記“盈余公積——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
②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本科目(應付現金股利或利潤),貸記“應付股利”科目。
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分配給股東的股票股利,應在辦理增資手續後,借記本科目(轉作股本的股利),貸記“股本”科目。
③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借記“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或任意盈余公積”科目,貸記本科目(盈余公積補虧)。
④年度終了,企業應將全年實現的凈利潤,自“本年利潤”科目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並將“利潤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有關明細科目的余額,轉入“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
結轉後,“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的貸方余額,就是累積未分配的利潤數額;如為借方余額,則表示累積未彌補的虧損數額。結轉後,本科目除“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外,其他明細科目應無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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