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遺產繼承始於死者死亡之時。如果幾個有血緣關系的人在同壹事件中死亡,死亡時間難以確定,則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還有其他繼承人,如果有不同代,推定長輩先死;同代的推定同時死亡,互不繼承;
2.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或者其性質不能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3.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4.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分前作出書面放棄聲明;如無表示,視為接受繼承。
遺產的繼承順序如下:
1,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第三名:曾祖父母的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的子女、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具體來說,遺產有配偶、子女、父母的,按以下順序繼承:
1.壹是配偶繼承全部遺產;
2.沒有配偶的,全部遺產由子女平分;
3.沒有子女的,全部遺產由父母平分;
4.沒有配偶、子女、父母的,由兄弟姐妹平分;
5.沒有兄弟姐妹的,由爺爺奶奶平分;
6.沒有爺爺奶奶的,爺爺奶奶平分。
綜上所述,繼承人在接受遺產時應承擔相應的債務和義務,如清償遺產中的債務,履行贍養義務等。同時,繼承人之間如有爭議,應申請法院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壹條* *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如果幾個有血緣關系的人在同壹事件中死亡,死亡時間難以確定,則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還有其他繼承人,如果有不同代,推定長輩先死;同代的推定同時死亡,互無繼承。
第122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或者遺產性質不能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123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