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完成登記,需在中基協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
2.根據《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基金備案及信息更新填表說明》,私募基金備案時應填報信息並提交各類材料。本文將私募基金須提交的材料匯總,便於管理人了解,提前準備。
3.備案系統將私募產品分為私募證券、私募股權、私募創投、其他私募基金及顧問管理產品五類。備案時按基金所屬類別,對應提交資料。
需提交文件:
1.營業執照\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合夥型、合作性、公司型基金適用)
2.基金招募說明書
3.基金風險揭示書
4.投資者承諾函
5.募集規模證明(包括驗資證明、銀行對賬單等出資證明文件、工商登記調檔材料等第三方出具的證明)
6.基金合同/合夥協議/公司章程
7.委托管理協議(若有)
8.基金托管協議(若有)
9.投資者明細(包括姓名/機構名稱、證件號碼、實際投資額。成立日期在2014年8月21日(含當日)以後的基金必填此項)
10.對銷售業務的管理制度
11.對份額登記業務的管理制度
12.銷售系統測試報告、銷售系統與中央數據交換平臺聯網測試報告、銷售系統功能說明
13.銷售監管機構監督協議
14.份額登記系統測試報告、銷售系統與中央數據交換平臺聯網測試報告、銷售系統功能說明。(若有)
15.資金清算系統測試報告、功能說明。(若有)
16.份額登記監管機構監督協議(若有)
17.委托外包協議(若有)
私募是相對於公募而言的,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並以證券為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私募基金應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合格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200人。
法律依據:《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第十條私募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單只私募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累計不得超過二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