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層面。中央(國務院)授予的獎項。包括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中國人民獎和中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國家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頒發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優秀成果獎,教育部頒發的國家優秀教學成果獎。
2.省部級。部級獎是指以中央(國務院)部委名義授予的獲獎成果。省級獎項是指以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名義頒發的獎項。如省自然科學獎、省科技進步獎、省技術發明獎、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優秀成果獎、省教學成果獎、省山區創業獎等。
3.局級。局級獎項是指省(部)委、辦、局、廳、市政府頒發的獎項。
(2)社會力量獎。指各級各類協會、學會和國家基金會組織評審和評獎。
社會力量科學技術獎由科技部批準,納入國家科學技術獎勵辦公室管理的社會力量科學技術獎(以國家科學技術獎勵辦公室網站最新公告為準)。可參照省部級成果獎確定等級。
研究獎、吳人文社會科學獎、陶行知研究基金會社會科學優秀成就獎、蒲山世界經濟學優秀論文獎、劉經濟學獎、中國農村發展研究獎、中國經濟理論創新獎、張發展經濟學優秀成就獎、胡繩青年學術獎、金學術獎、錢端升法學研究成就獎、王力語言學獎、郭沫若中國史獎、馬克思主義中國化優秀成就獎、全國統計研究優秀成就獎。可參照省部級成果獎確定等級。
3.國家壹級學會、專業學會、研究協會設立的科技成果獎(具體參照國際壹級學會、協會目錄)可參照部門成果獎確定。
4.與本人專業技能無關的獎勵不予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