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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機制——科技成果轉化的基礎

合作機制是指科技合作系統中各參與方相互聯系的工作方式和操作內容,即采取什麽手段來保證參與方之間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合作順利進行,從而實現資源的交換和共享。科研單位與企業的合作是發達國家知識轉移的壹個重要特征,它不僅快速傳播知識和新技術,而且有效地保證了對科研的持續正向激勵。國外科研單位與企業的合作有多種模式(李正峰,熊超,2002)。

(壹)科學園模式

科技園是指大量產業聯系緊密的企業和相關配套機構在特定領域的空間聚集,並形成強大而持續的競爭優勢的現象。科技園作為壹種科學、教育和產業相結合的經濟和社會現象,起源於20世紀50年代美國斯坦福研究園和蘇聯新西伯利亞科學城。之後,作為高校和科研機構發展高新技術產業、轉化科研成果的聚集地,依靠智力資源的開發,對世界經濟和社會發展產生了強大的影響,受到了各國政府的重視和支持。美國成功建立了許多科技園區,加速了美國科技成果的轉化,領先於世界。1951年,舉世聞名的矽谷成立。矽谷是以斯坦福大學為中心的高科技密集區,孕育了舉世聞名的現代科技文化。科技園的建立成為人才的孵化器,為致力於創業的人提供技術、信息和資金保障。壹方面,支持高校成立各類高科技開發公司,加快高校科研成果向產業轉化;另壹方面,鼓勵企業對有應用前景、能在短時間內開發出高科技產品的科研項目進行研究。這個創新中心壹般由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SF)資助,創新中心以各種方式支持這些高科技公司,旨在幫助高科技公司盡快將其科研成果產業化(鄭麗文,馮英娟,2003)。

西方發達國家在科技成果產業化的探索中致力於科學園區設施的建立和各種規章制度的完善,為科技成果轉化註入催化劑。英國的科技園根據企業的規模和成熟度依次進入創新園、科學園和企業園。這些企業大多依托壹流大學形成產業群或集群。集群中的企業不是相互競爭,而是壹種相互依賴、相互生存、相互促進的新型企業生存模式。除了斯坦福研究園、劍橋科學園等少數科學園區是在綜合研究能力較強的大學基礎上建立的,大多數科學園區都是由幾所大學和科研機構聯合組成,通過集聚效應提高高新技術開發能力。例如,法國的科學城集中了法國60%的大學和43%的科研機構,擁有3萬多名科研人員和8000多家高科技公司(李正峰,熊超,2002)。為了營造集群效應,日本政府出資在全國建立合作研究場所,如築波大學科學城、關西科學城、橫濱高科技園區、九州七縣高科技園區(徐鵬傑,2010)。此外,德國還非常重視建設高科技園區,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自1983以來,德國政府制定了新技術初創企業促進計劃,創建了80多個集技術、工業、貿易和金融於壹體的高科技科技園,極大地促進了德國經濟的發展(萬,2006)。

科學城和高科技園區的建立,不僅培養和積累了大量新型科技人才,促進了大學教學模式的改革,而且最重要的是促進了新技術、新產業、新產品的密集快速研發。科學園區的規劃壹般由國家、地方政府、國家和地方聯合政府或有資質的大學承擔。興建科學園的資金來源多種多樣,包括政府撥款、工業補貼、私人集資、風險資本和外國投資。在建設科學園區的過程中,許多國家都非常重視通過制定專門的或相關的法律法規對科學園區采取各種優惠政策,如房地產出租和銷售、設備折舊、稅收優惠、貸款優惠、引進外資優惠等。壹些國家為投資者提供壹系列技術服務咨詢和行政協助。

科研機構經營自己的公司。

科技成果和產業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僅僅把它們轉移到企業或者利用技術建立新型科技企業,技術成果未必能順利轉化。為此,國外許多科研機構,尤其是大學,紛紛成立自己的公司,積極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在美國,許多大學研究人員離開學校成立自己的公司,開發自己的科研成果,並依靠現有公司的各種有利條件實現科技成果的產業化,這就是所謂的“事務所學術自旋”。所以美國大學的企業活動往往是個人創業活動,校辦科技企業不多。此外,美國政府對大學的財務運作采取非常開放的態度,壹些名校擁有巨額財產和資金。哈佛大學資產年回報率高達20%以上,其中占基金1/3的內資股回報率為38.5%;耶魯大學還成立了壹個專門的商業機構來推廣研究成果,僅此壹項就賺了4000萬美元(李正峰,熊超,2002)。

在德國,大學支持和幫助教師和學生創辦公司。柏林工業大學的技術轉移辦公室經常舉辦培訓班,向學生傳授自己當老板的經驗,必要的知識和法律程序。大學支持願意自己開公司的畢業生,可以在兩年內為學生提供住房、設備、器材等優惠條件,教授可以在其公司開業之初給予建議。巴伐利亞州促進新公司成立的法規規定,大學的師生在創辦新公司時可以有65,438+0/2的時間做公司的工作,工資可以由大學提供,公司可以在半年內免費使用大學的設備(池,2005)。

在澳大利亞,中國36所公立大學中有34所擁有自己的公司,出售各種研究成果或通過國內外培訓增加收入。1996年,澳大利亞大學運營的約50個商業實體的總收入超過2.8億澳元,1997的收入是前三年的兩倍。

(三)中介橋梁模式

中介搭橋模式是利用專業化的中介組織,幫助科研單位將其科技成果轉化為產業。英國教學公司是由英國貿工部、環境部、科學與工程研究委員會共同成立的中介組織。其目的是幫助大學與企業建立夥伴關系。目前,該組織已與近100所大學建立了科研聯系。英國近壹半的大學還設有多學科研究中心,專門促進大學與企業在研究、開發、技術轉讓和培訓方面的合作關系。例如,1973在劍橋大學設立了沃爾夫森工業聯絡處,協調和幫助部門和個人與工業界建立合作關系,湧現了許多高科技企業。美國和德國也不例外。美國大部分大學都有技術轉移機構,作為技術從大學轉移到產業界的橋梁。德國中介服務機構在科技成果轉化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幫助各行業中小企業開展R&D活動,促進研究成果盡快應用於實踐。日本也在1998成立了第壹家高科技孵化器股份公司,註冊資本10萬日元,全部由東京大學的老師出資。此外,日本還在許多國立大學設立了“研究合作事務所”,從事與社會的合作(李正峰,熊超,2002)。

(四)產學研合作模式

科研院所與企業合作是科學研究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內在需要,也是推動社會經濟發展的“動力”。各國在科研院所與企業合作的實踐中各有特色。合作方式有兩種:合作研究和委托研究。英美大多數科研機構通過聯合聘請教授和研究人員、資助研發項目、相互提供服務等方式,與企業界建立廣泛聯系。在英國,大學接受企業的資助,開發和應用科研成果,促進科研成果向經濟界轉化。美國的合作研究有四種方式:①單個工業企業為大學研究項目提供資金,工業企業有權在大學研究的基礎上進行研發。(2)公司為大學研究計劃提供資金,共同研究,* * *有了成果。(3)產學研聯合實驗室,實驗室* * *。④產學研合作研究。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在許多大學建立了大學-產業合作研究中心。為了加強跨學科和高技術領域的研究和發展,它還在20世紀80年代在大學設立了工程研究中心(ERC)。這種研究中心以企業為主體,企業提出項目需求,開展行業技術研究,獲得政府科研經費資助。比如1980,曼徹斯特大學高分子研究中心由曼徹斯特大學和14大型企業聯合成立,提供了中心所需資金的50%以上。如今,美國的合作研究中心已經成為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科研體系發展的決定性因素,在“大科學”項目的發展中起著主導作用。

在日本,合作研究被稱為* * *合作研究體制,是由大學和民間企業的研究人員在互惠的基礎上,用企業提供的資金進行的聯合研究。比如日立、NEC、富士通和東京大學合作開發集成電路和中央計算設備。企業委托研究在日本被稱為委托研究制度。國立大學的研究人員接受私營企業委托的研究課題,在不妨礙其教學和研究的情況下,使用企業提供的資金進行研究。

類似的合作在德國也有,高校接受企業的科研任務,與企業進行“合同研究”,服務於企業的生產需求。例如,沈亞理工大學機床研究所每年可以從工業部門獲得1/3的研究經費。

(五)“政-產-研”三位壹體模式

由於性質和任務不同,官(國家科研機構)、產(企業)、研(科研單位)的內容和側重點也不同。這種科技力量分工的弊端是各自為政,相互孤立,對國家重大科研項目尤其不利。在這方面,壹些發達國家推動了三方面的合作,以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形成最佳的聯合研究團隊。例如,德國弗勞恩霍夫協會是在政府機構、科研組織和企業集團整合的基礎上形成的“官產學研”壹體化組織。該協會的資金來自聯邦政府、州政府和商界,各承擔1/3。主要從事理論、應用和開發研究,60%的產業研究項目委托中小企業承擔。該協會的研究成果在現代生活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楊萍,,2010)。

日本的“官產研”三位壹體是以政府科研機構為主導,企業科研力量為主體,大學為參與者的三位壹體體系。日本政府鼓勵和引導產學研結合,積極采取扶持政策和措施,在科研成果所有者和有誌於技術開發的企業之間架起橋梁。在技術專家指導和咨詢的基礎上,廣泛收集具有研發價值的科技成果,推薦給企業,協助開發。為了促進科研院所和企業之間的協同研究,自1987開始,日本文部科學省首先在國立大學設立“合作研究中心”,為產學合作提供固定場所和必要的研究條件。可以說,日本的“官、產、研”三位壹體不僅促進了日本科技水平的提高,縮短了從科研成果到產品開發的時間,還培養了壹批新的技術人才。

在美國,壹些高科技、前沿技術項目開發難度大、成本高、風險大,超出了單個企業甚至大公司的能力範圍。受阿波羅計劃和歐洲航天計劃的影響,由美國幾家大公司和相關大學、政府研究機構聯合組建的研發集團應運而生,有力地促進了企業、大學、研究機構、政府和中介組織之間的合作。國家實驗室在1974成立了“新技術轉移聯合體”,共有300多個國家實驗室、多個政府部門和部分工業企業。其主要任務是通過信息交流,幫助行業尋找合適的研發合作夥伴,建立示範項目,加速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產業化(倪,1996)。

除上述合作模式外,壹些國家還充分利用國外優勢資源開展國際科技合作,提高科技成果轉化效率。美國通過政府間合作、民間科技合作、建立聯合實驗室、R&D中心以及國際基金會或非政府組織的資助,開展了廣泛的國際科技合作。日本還與瑞典、英國劍橋大學、格拉斯哥大學、諾丁漢大學建立了國際交流合作關系,* * *開展了電子領域的尖端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