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向輔導員進行名額申報進行資格審核(撰寫貧困申請書);
2、由當地管轄出開據相關貧困證明;
3、將貧困證明交與輔導員認證,向輔導員提供個人信息以及戶口、身份證復印件。然後輔導員會針對已有名額限制進行篩選。4、輔導員經過篩選後便會確定名額資格清單,後期還會提供相關銀行卡賬號,後期會有扶貧機構撥款上卡。
1、申貸條件
申請借款學生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已被國家正式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
●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應在本縣(市、區)。
申請借款學生家庭應符合以下條件之壹:
●各級地方政府確定的農村和城鎮低保家庭;
●領取社會救濟和福利的家庭(如孤兒、殘疾人家庭);
●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
●家庭經濟狀況惡變(如自然災害影響,主要勞動力來源的家庭成員傷、殘、病、亡等)且無其它經濟來源的;
●有其它特殊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學生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的家庭。
2、貸款申請
學生在線申請,村委會(居委會)、鄉(鎮)政府(街道辦)進行逐級審查,新生所在學校統壹審查資格.在校生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依據省給指標確定,8 --9月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簽訂貸款合同。
3、貸款審批和發放開發銀行省分行對貸款合同審批匯總後,按審批結果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就讀高校的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