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資企業年金的稅收和優惠政策。在國外,國家對企業年金有稅收優惠政策,通常體現在三個環節:壹是企業年金在繳費階段的稅收優惠;二是企業年金投資運營階段的稅收優惠;三是企業年金階段的稅收優惠。
2.國外企業年金的監管與運作。在很多發達國家,由於企業年金資金量大,資本市場成熟,其資金交由專業的壽險公司或其他金融機構進行資金運作,以保證年金的保值增值。201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積極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23個省份出臺了大病保險實施方案,確定了120個試點城市。加強醫療保險管理服務,制定並實施醫療保險總額控制程序。工傷保險進壹步加強,制定了《關於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幹問題的意見》,出臺了《工傷康復服務項目(試行)》和《工傷康復服務規範(試行)》兩個技術規範,工傷預防試點擴大到50個城市。
此外,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方面,25個省區市和92個地區開展了社會監督試點;清理部分行業和企業自行管理的社會保險項目,限期納入地方管理,實現社會保險制度統壹、經辦和基金預決算統壹。加強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監管。
在介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服務情況時,尹說,要修訂《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規定》,啟動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滿意度調查和首批電子化社保示範城市推薦工作。截至9月底,社會保障卡累計發行4.47億張,比上年末增加6543.8億張。建立強制性職業年金
(1)企業年金是介於國家主辦的社會保險和市場化的商業保險之間的企業補充保險,在我國不是以強制手段推廣的。但是,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的性質不同於企業年金,事業單位與政府的關系是行政隸屬關系,這就使得在非營利性和公益性事業單位實施強制性職業年金成為可能。(2)事業單位建立職業年金會比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實施的更普遍。畢竟企業是以盈利為目的的。當企業發現企業年金作為壹種長期激勵政策對留住和激勵人才的效果並不明顯,或者企業年金的稅收和優惠政策還不完善,或者企業的財務狀況不是很好的時候,企業很難願意為這筆“額外”的費用買單。而員工因為流動性更大,更傾向於短期福利和薪酬。相對於企業,事業單位的經濟承受能力和經營效率相對更穩定,事業單位員工的流動性很低。職業年金作為壹種長期福利,在事業單位更容易開展,事業單位在員工心目中的印象是可靠的,員工也更容易信任建立職業年金的決定,即事業單位有“培育”強制性職業年金的“沃土”。③為了保證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順利開展,只有“基本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的形式才能保證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前後收入水平的基本穩定。
將職業年金的目標替代率定為35%
隨著老齡化社會的到來,基本養老保險的支付壓力會越來越大。如果替代率不變,隨著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的不斷擴大,政府的財政負擔會越來越重。因此,事業單位應在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初期就考慮這個問題,在改革之初合理設定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的替代率,建立良性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提高國民養老保險的經濟承受能力。具體來說,第壹支柱是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國家在壹定水平上調劑社會統籌基金,實現收入的二次分配,要體現養老保險制度的公平性,以保障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為目標,其目標替代率可以是45%左右;第二支柱是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與待遇掛鉤,要體現壹定的效率,養老保險的目標替代率可以控制在35%左右。這樣,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後養老工資替代率至少可以達到80%。
建立個人賬戶,同時實現* * *支付。
職業年金應當建立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全部積累,由當地專門的職業年金管理機構管理,不得任意挪用和實賬操作。職業年金繳費由事業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承擔。繳費比例請參考企業年金。《企業年金試行辦法》規定,企業繳費不超過本單位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十二分之壹(即8.33%,即月平均工資)。企業和職工的繳費總額壹般不超過上壹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六分之壹(即16.67%,即兩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對於職業年金,為保證改革前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生活的平穩過渡,可適當提高繳費比例。機關和個人年度繳費總額設定為不超過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四分之壹的,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比例各為壹半。即單位的月繳費比例為上年度職工月工資總額的12.5%,個人的月繳費比例為上年度職工月工資的12.5%。
加強資金監管,實現投資收益
不同於現收現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職業年金是完全積累的。為了保證公積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有必要加強對職業年金基金的監管和運營。國家應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出臺明確的職業年金投資政策,引導職業年金基金的投資方向,搭建資金進入資本市場的渠道;開發與職業年金基金相匹配的投資工具。投資工具的開發應充分考慮投資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動性:適當限制高風險投資,分散投資風險,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此外,職業年金的監管和運營需要法律制度的支持。國家應制定相關政策法規,賦予職業年金監管合法地位,規範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行為。
具體做法是:對於職業年金基金的管理,應建立地方職業年金管理委員會,確保職業年金的運營與機構本身的運營相分離。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確保職業年金基金的保值增值,維護基金的安全,拓寬基金的投資渠道。委員會委托社會基金投資機構進行基金的投資運營,投資收益全部歸年金賬戶,受托機構只收取管理費和手續費。此外,應成立職業年金監督委員會,其具體職責包括監督地方職業年金管理委員會,對社會基金投資機構進行資格認定,監督基金投資運營,監督各地職業年金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處理職業年金的爭議和投訴。職業年金監督委員會可以吸收部分繳費人,參與基金的管理和監督。
稅收和政策優惠
借鑒發達國家企業年金多年的經驗,我國應為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基金的募集和投資提供相關政策和稅收優惠。如從其稅前收入中扣除最高允許單位10%-15%和個人5%,則享受免稅優惠政策;對職業年金基金資產投資收益減免全部或壹定數額的所得稅;或者采用國際通行的EET稅制,減免年金繳費和投資收益,在員工領取養老金時征收所得稅。同時,國家在制定職業年金稅收優惠政策時,既要考慮以優惠方式鼓勵單位和職工為未來退休收入儲蓄,又要考慮國家的財政承受能力。要防止濫用職業年金稅收優惠逃稅或避稅,制定反逃稅或避稅條款,加強監管。總之,稅收法律政策的合理制定和運用,將為事業單位建立職業年金制度創造有利條件。事業單位建立職業年金,也將為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做鋪墊。
2013 10 10月25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召開第三季度新聞發布會,對近期熱點話題壹壹回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尹表示,養老金雙軌制將逐步解決,重點是解決跨地區醫療結算問題。此外,還將建立符合機關事業單位特點的職業年金(編者註:補充養老保險)。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即使參加了社會保險,他們的退休待遇也不會完全依賴於他們的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的建立會真正提高其退休待遇。吳江表示,未來所有事業單位都有望建立職業年金。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壹旦建立,在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的雙重保障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待遇替代率有望超過70%,也就是在職工資的70%左右。
2014,14年2月24日,保監會公布《養老保障管理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規範商業養老保險公司開展養老保障管理。專家認為,建立職業年金的核心問題和重要載體是建立養老基金管理公司。這次改革要吸取前輪改革的經驗教訓,為建立職業年金做好“硬件”準備。
雙軌制的終結
國務院發布《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 10 1開始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單位和個人繳費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