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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醫保能給孩子報銷多少?

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在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發生的,由生育保險基金全額支付;在三級醫療機構,生育保險基金支付80%,個人支付20%。

壹、報銷標準:

1,產前檢查:900元;

2.分娩住院:自然分娩3200元,剖宮產4500元;

3.分娩引起的流產、引產:妊娠2個月內流產者400元;700元懷孕2個月不滿3個月;懷孕3個月以上不滿7個月流產、引產1900元;懷孕7個月引產2800元。

2.生育保險待遇有哪些?

包括生育醫療費、生育津貼和壹次性營養補助。生育醫療費用包括生育醫療費用、計劃生育醫療費用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3.基金支付的計劃生育醫療費用有哪些?

包括參保職工放置或取出宮內節育器、人工流產或引產、輸卵管或輸精管結紮及再通手術等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生育保險的要求。

計劃生育手術引起並發癥的醫療費用,在手術和住院期間,按照生育保險的規定由基金支付;手術或出院後發生的上述費用,按照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4.參保職工生育、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報銷比例是多少?

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在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發生的,由生育保險基金全額支付;在三級醫療機構,生育保險基金支付80%,個人支付20%。

5.職工產假或休假期間享受生育津貼的標準是什麽?

生育津貼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產假、計劃生育手術假或者護理假的天數計算,計算基數為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

(1)生育的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貼,難產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貼;多胞胎情況下,每多生1個嬰兒,生育津貼增加15天;

(2)懷孕不滿2個月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貼;懷孕2個月以上不滿3個月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貼;流產或引產3個月以上不滿7個月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貼;懷孕7個月後引產的,享受98天生育津貼;

(3)施行輸卵管結紮術的,享受生育津貼21天;輸精管結紮術的,享受7天生育津貼;

(4)做輸卵管復通手術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貼;實施輸精管結紮術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貼;

(5)放置或取出宮內節育器的,享受2天生育津貼;

(6)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護理假的,享受生育津貼15天。

職工在產假或者休假期間享受的生育津貼低於其產假或者休假前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予以彌補;工資高於產假或者休假前的,用人單位不得扣繳。

6.懷孕7個月後生育或引產的職工,壹次性營養補助的標準是什麽?

標準為本市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

7.職工失業配偶生育享受哪些醫療費用?

(1)職工失業配偶按職工參保地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標準的50%享受生育醫療費用。

(二)職工失業配偶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醫療政策享受相應的住院分娩定額報銷,生育保險基金不再支付其生育醫療費用。

(三)職工失業配偶按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生育保險基金不支付其計劃生育醫療費用。

八、職工在異地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費用,按什麽標準支付?

按照職工參保地的生育保險待遇標準繳納。

9.哪些費用不屬於基金支付範圍?

(1)違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生育醫療費、生育津貼和壹次性營養補助費;

(二)不符合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範圍和支付標準的費用;

(三)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

(四)按照規定應當由公共衛生或者其他公共服務、免費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承擔的費用;

(5)屬於醫療事故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費用;

(6)在國外和港、澳、臺地區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

(7)新生兒疾病篩查、護理和醫療費用;

(8)未經批準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生育醫療費用(急診、搶救除外);

(九)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不由基金支付的費用。

十、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或職工失業配偶享受生育醫療待遇,應辦理哪些手續?

(1)選擇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

(2)提交本人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和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和醫療機構出具的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醫學證明;

(3)失業女職工提交《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4)職工失業配偶提交職工及其配偶工作所在地村(居)委會出具的就業失業登記證明或失業證明,職工配偶戶籍所在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或新農合經辦機構出具的未參保(合)證明。

衛生行政部門或者工作機構應當為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出具計劃生育證明。

11.生育保險、生育醫療費、產檢費的標準是什麽?

醫療機構結算標準: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在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產前檢查、住院分娩、計劃生育手術等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含並發癥和合並癥),由單位按病種支付。

(1)在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按照疾病臨床路徑和規範診療方案產生的住院和分娩醫療費用,符合生育保險規定,在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發生的,由生育保險基金全額支付;在三級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個人承擔20%;

(二)生育期間因生育引起的並發癥、合並癥在醫院診治,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總額超過上述病種定額標準1倍以上,個人經申報審核退出疾病臨床路徑的,承擔生育保險目錄內自付費用、目錄外自付費用和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總額的20%;

(三)在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產前檢查、計劃生育手術等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由單位結算,結算標準參照定點醫療機構結算標準,超出部分個人自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的年限。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