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的發行條件是什麽?
設立私募基金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向基金行業協會申請登記:1)實收資本或者實際支付出資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2)在自行募集、管理或者受其他機構委托管理的產品中,投資於公開發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債券、基金份額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證券及其衍生品種,累計規模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3)有兩名合格持牌負責人和壹名合規風險控制負責人;4)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近三年無違法行為記錄,在金融監管、工商、稅務等行政機關、商業銀行、自律管理等機構無不良誠信記錄。基金投資者資格要求:要求投資者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和承擔投資私募基金風險能力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單位和個人: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總額不低於200萬元;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20萬元;近三年家庭年均收入不低於30萬元;公司、企業等機構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合格投資者投資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得低於100萬元;投資者應當保證委托資金來源合法,不得非法收集他人資金投資私募基金;投資者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提供收入或者資產的證明文件,並如實告知其投資目的、投資偏好和風險承受能力等基本情況。《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管理暫行暫行辦法》第六條符合下列條件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向基金業協會申請登記:(壹)實繳資本或者實際繳付出資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二)自行募集並管理或者受其他機構委托管理的產品中,投資於公開發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債券、基金份額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證券及其衍生品種的規模累計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三)有兩名符合條件的持牌負責人及壹名合規風控負責人;(四)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三年沒有違法違規行為記錄,在金融監管、工商、稅務等行政機關以及商業銀行、自律管理等機構無不良誠信記錄。股權投資管理機構、創業投資管理機構等符合登記條件的,應當向基金業協會申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