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參保方式如下:
1,個人申請。農村居民攜帶戶口簿和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辦理新型農村養老保險,選擇繳費檔次,填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登記表;
2、村助理考察。村助理員負責核對《參保人員登記表》、《農村戶籍老年人家庭社會關系表》是否齊全,填寫的姓名、二代身份證號碼等信息是否準確,是否有個人簽名或蓋章,參保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是否齊全。核對無誤後,在參保人員登記表上簽字,加蓋村委會公章,附上參保人員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等材料,然後上報鄉鎮勞動保障所。
3.鄉鎮初審。鄉鎮勞動保障所對村裏上報的參保登記相關材料進行初審。審核無誤後,經辦人員在參保登記表上簽字,加蓋鄉鎮保障辦公章,及時將參保人基本信息錄入新農保信息系統,並將參保登記表、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報縣農保中心;
4、縣農保中心審查。縣農保中心收到鄉鎮上報的參保人員登記相關材料後及時進行審核,確認鄉鎮勞動保障所錄入的參保人員基本信息,為參保人員建立個人賬戶;在投保登記表上簽字蓋章,並將相關材料歸檔備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四條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合並建賬核算外,其他社會保險基金按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單獨核算。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全國統壹的會計制度。
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和步驟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