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二:工資條上有壹項其他收入是什麽意思 補發工資,補貼之類的
問題三:支付寶上的收入那裏有壹個其他的是什麽意思 妳說的是余額寶嗎
問題四:beta收益和alpha收益是什麽意思?壹般用於投資領域 資產組合的投資收益=alpha收益+beta收益+其他收益
alpha收益指絕對收益,壹般是資產管理人通過證券選擇和時機選擇獲得的。
beta收益指相對收益,是管理人通過承擔系統風險獲得的收益。
海外的對沖基金(hedge fund)壹般追求絕對回報,更多尋求alpha收益。
問題五:保證收益型是什麽意思 保證收益理財計劃就是按照約定條件向客戶承諾支付固定收益,發行人承擔由此產生的投資風險,或按照約定條件向客戶承諾支付最低收益並承擔相關風險,其他投資收益由發行人和客戶按照合同約定分配,並***同承擔相關投資風險的理財計劃。
問題六:什麽是綜合收益 綜合收益,是指企業在某壹期間與所有者之外的其他方面進行交易或發生其他事項所引起的凈資產變動。綜合收益構成包括兩部分:凈利潤和其他綜合收益。其中,前者是企業以實現並已確認的收益,後者是企業為實現但根據會計準則的規定已確認的收益。利潤表中的“其他綜合收益”反映企業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為在損益中確認的各項利得和損失扣除所得稅影響後的凈額,主要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產生的利得(或損失)、按照權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資單位其他綜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額、現金流套期工具產生的利得(或損失)、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等;“綜合收益總額”項目反映企業凈利潤與其他綜合收益的合計金額。
同時,企業還應當在附註中詳細披露其他綜合收益各項目及其所得稅影響,以及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當期轉入損益的金額等信息。
上市公司披露綜合收益,這是因為2009年財會20098號準則解釋(準則解釋第三號)規定,這次準則修訂,是將解釋的內容納入到準則中了。其實,在第三號解釋出臺後,《企業會計準則講解(2010)》就已經將解釋內容納入了。
問題七:什麽是收益,裏面含成本嗎? 收益是基金資產在運作過程中所產生的超過自身價值的部分。具體地說,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資所得紅利、股息、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價差、存款利息和其他收入。
(1)紅利:是基金因購買公司股票而享有對該公司凈利潤分配的所得。壹般而言,公司對股東的紅利分配有現金紅利和股票紅利兩種形式。基金作為長線投資者,其主要目標在於為投資者獲取長期、穩定的回報,紅利是構成基金收益的壹個重要部分。所投資股票的紅利的多少,是基金管理人選擇投資組合的壹個重要標準。
〈2)股息:是指基金因購買公司的優先股權而享有對該公司凈利潤分配的所得。股息通矗是按壹定的比例事先規定的,這是股息與紅利的主要區別。與紅利相同,股息也構成投資者回報的壹個重要部分,股息高低也是基金管理人選擇投資組合的重要標準。
(3)債券利息:是指基金資產因投資於不同種類的債券(國債、地方 *** 債券、企業債、金融債等)而定期取得的利息。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壹個基金投資於國債的比例、不得低於該基金資產凈值的20%,由此可見,債券利息也是構成投資回報的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4)買賣證券差價:是指基金資產投資於證券而形成的價差收益,通常也稱資本利得。
(5)存款利息:指基金資產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這部分收益僅占基金收益很小的壹個組成部分。開放式基金由於必須隨時準備支付基金持有人的贖回申請,必須保留壹部分現金存在銀行。
(6)其他收入:指運用基金資產而帶來的成本或費用的節約額,如基金因大額交易而從證券商處得到的交易傭金優惠等雜項收入。這部分收入通常數額很小。
基金收益壹般應作如下分配:
(1)確定收益分配的內容。確切地說,基金分配的客體是凈收益,即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關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後的余額。這裏所說的費用壹般包括:支付給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費、支付給托管人的托管費,支付給註冊會計師和律師的費用,基金設立時發生的開辦費及其他費用等。壹般而言,基金當年凈收益應先彌補上壹年虧損後,才可以進行當年收益分配,基金投資當年凈虧損,則不應進行收益分配。特別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收益和費用數據都須經過具備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審計確認後,方可實施分配。
(2)確定收益分配的比例和時間。壹般而言,每個基金的分配比例和時間都各不相同,通常是在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在基金契約或基金公司章程中事先載明。在分配比例上,美國有關法律規定基金必須將凈收益的95%分配給投資者。而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則規定,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基金凈收益的90%。在分配時間上,基金每年應至少分配收益壹次。
(3)確定收益分配的對象。無論是封閉式基金還是開放式基金,其收益分配的對象均為在特定時日持有基金單位的投資者。基金管理公司通常需規定獲得收益分配權的最後權益登記日。凡在這壹天交易結束後列於基金持有人名冊上的投資者,方有權享受此次收益分配。
(4)確定分配的方式。壹般有二種方式:①分配現金。這是基金收益分配的最普遍的形式。②分配基金單位。即將應分配的凈收益折為等額的新的基金單位送給投資者。這種分配形式類似於通常所言的送股,實際上是增加了基金的資本總額和規模。③不分配。既不送基金單位,也不分配現金,而是將凈收益列入本金進行再投資,體現為基金單位凈資產值的增加,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僅允許采用①種形式,我國臺灣省則采用①和③相結合的分配方式,而美國用得最多的方式卻是①和②。
(5)確定收益分配的支付方式。這關系......>>
問題八:其他綜合收益到底在哪個會計科目? 其他綜合收益是指企業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未在損益中確認的各項利得和損失扣除所得稅影響後的凈額。從定義看應該屬於損益類。
屬於其他綜合收益的情況包括以下情況: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和損失。
可供出售外幣非貨幣性項目的匯兌差額形成的利得和損失。
權益法下被投資單位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形成的利得和損失。
存貨或自用房地產轉換為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形成的利得和損失。
金融資產的重分類形成的利得和損失。
套期保值(現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經營凈投資套期)形成的利得或損失。
與計入所有者權益項目相關的所得稅影響所形成的利得和損失。
但是當期所有在“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下核算的項目,並不都屬於其他綜合收益的列報內容:
1、股份支付所形成的所有者權益變動不能作為其他綜合收益列報。 企業根據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授予職工或其他方的權益工具,應按確定的金額記入“管理費用”等科目,同時增加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行權日,按實際行權的權益工具數量計算確定的金額,將其從“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轉入“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等科目。
2、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所形成的所有者權益變動不能作為其他綜合收益列報。 企業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先將其中的負債部分和權益部分進行分拆,前者被記入“應付債券”科目,後者被記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行權日,原記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的金額會轉入“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
問題九:有限合夥與其他收益類產品有什麽區別 有限合夥和信托屬於陽光私募類型。
簡單來說有限合夥就是有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設立的公司,以公司性質投資項目。有限合夥人享受收益,對認購金額承擔責任。普通合夥人負責出面管理運營設立的有限合夥公司,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投資的項目多為實體項目,類型多樣。
P2P是壹種直接的借貸理財關系。
信托,之前是有ZF背景或者大型集團背景設立的,多為高資金量客戶的選擇,但近幾年不是很可觀。即為受人之托,代為理財
還有炒白銀黃金、國債什麽的,還有很多,有問題可以問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問題十:其他收入主要包括 本題選A
其他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取得的除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撥入專款、事業收入、經費收入、附屬單位繳款以外的各項收入。
其他收入包括投資收益、利息收入、損贈收入、固定資產租賃收入、收取的違約金等各種雜項收入。
投資收益是指事業單位向除附屬單位以外其他單位投資而取得的收益。但不包括附屬單位上繳的收入。投資收益通常包括兩部分,壹是投資期間分得的利息或紅利;二是出售或收回投資時形成的買賣差價或收回價值與最初投資價值的差額,該差異為正數時,即為收益;為負數時,即為損失。
利息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因在銀行存款或與其他單位或企業的資金往來而取得的利息收入。它不包括事業單位在各種債券投資上的利息收入,如國庫券利息收入,金融債券的利息收入等,這些利息收入應列為事業單位的投資收益。
損贈收入是指事業單位以外的單位或個人(包括內部職工)無償贈送給事業單位的未限定用途的財物,包括實物或現金。限定用途的損贈財物應在撥入專款中單獨反映。
固定資產租賃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將閑置的固定資產出租給其他單位或團體使用而取得的租金收入。
收取的違約金是指依據有關合同或契約,事業單位對違反合同或契約條款的單位、企業或個人收取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