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了解封存原因及提取條件
首先,您需要了解導致公積金封存的具體原因,例如離職、退休、出國定居等。不同的封存原因對應著不同的提取條件。通常,您需要滿足壹定的繳存年限、無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等條件,才能申請提取。
二、準備提取所需材料
在申請提取前,您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銀行卡;
3、根據不同提取原因,可能需要提供離職證明、退休證、出國定居證明等相關文件。
三、前往指定地點辦理提取手續
準備好材料後,您需要前往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指定的銀行網點辦理提取手續。在辦理過程中,您需要填寫提取申請表,並提交相關材料。
四、等待審核及提取資金
提交申請後,公積金管理部門會對您的申請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您所申請的公積金將會轉入您提供的聯名卡或銀行卡中。整個提取過程可能需要壹定的時間,請耐心等待。
綜上所述:
東莞住房公積金封存後,個人可以根據相關規定和條件申請提取。在申請提取前,需要了解封存原因及提取條件,並準備好相關材料。然後前往指定地點辦理提取手續,等待審核通過後,提取的資金將會轉入個人聯名卡或銀行卡中。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規定: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