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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該如何增加工作崗位?

就業政策體現了以下政策支持。

1.產業政策。根據《就業促進法》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的規定,國家鼓勵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和服務業,扶持中小企業,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實現產業政策和就業政策的協調。同時,積極發展國內國際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充分發揮投資和重大建設項目對就業的促進作用,拓寬就業渠道,增加就業崗位。

2.財政政策。《就業促進法》第十五條明確規定,國家實行有利於促進就業的財政政策,加大資金投入,設立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公益性崗位、職業技能鑒定、特定就業政策補貼、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和微利項目貼息等就業專項資金,支持公共就業服務,改善就業環境,擴大就業。

3.支持政策。《就業促進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二條規定,國家建立健全失業保險制度,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就業;同時,對於可能出現的大規模失業,建立失業預警系統,實施預防、調控。

4.減免稅優惠政策。為鼓勵企業增加就業,扶持失業人員就業,《就業促進法》對符合第十七條和第十八條稅費優惠條件的企業和人員分別給予稅收減免。比如吸納所需人員、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失業人員創辦的中小企業,安置殘疾人的企業,可以享受稅收優惠;而且,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和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也可以免交行政事業性收費。

5.金融政策。《就業促進法》第十九條不僅規定國家實行有利於促進就業的金融政策,增加中小企業融資渠道;還積極鼓勵金融機構改善金融服務,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在壹定期限內對個體戶給予小額信貸等支持。

6.統籌城鄉支持政策。《就業促進法》第二十條規定,國家實行城鄉統籌的就業政策,建立健全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引導農業富余勞動力有序轉移就業。

7.靈活的就業支持政策。《就業促進法》第二十三條要求各級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逐步完善和落實與平等靈活就業相適應的勞動和社會保險政策,為靈活就業人員提供幫助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