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所稱“兩個健康”,是指非公有制經濟的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健康成長。第三條新時期“兩個健康”先行區建設應當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公平競爭,遵循市場規律,支持改革創新,加強法治保障,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第四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新時期“兩個健康”先行區建設的領導,建立健全建設工作協調機制,統籌政策制定,督促檢查政策落實,協調建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確定具體工作機構負責日常指導、組織和協調。
各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新時期“兩個衛生”先行區的建設工作。第二章要素保障第五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充分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引領作用,實現土地利用、城鄉建設、產業發展的有機融合,提高資源要素保障能力。
完善土地供應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土地資源配置中的作用,科學安排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不因所有制形式不同而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土地供應設定不平等的標準或條件。
完善工業項目用地績效評價和合同履約管理,綜合治理閑置低效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第六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劃定工業區塊界限,確保工業經濟增長相匹配的用地總量。
工業壹類區塊邊界內的規劃工業用地不得調整為非工業用途。因城市重大發展戰略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需要,減少工業區塊邊界內工業用地面積的,在縣、市範圍內實行占補平衡。第七條在滿足消防和安全生產要求的前提下,壹般工業項目自有土地中配套行政辦公和生活服務設施的建築面積比例,可以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標準放寬。
可建建築面積比例增加部分應主要用於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房,不得建設成套商品房。第八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設立人才工作專項資金,優化人才落戶、住房、子女入學、配偶就業、醫療等服務保障措施,建立以工作經歷、年薪和實際貢獻為主要標準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人才評價機制,引進和培養不同領域多層次人才。
發揮市場、社會等多元主體作用,培育和發展專業社會組織和人才中介服務機構,有序承接和開展人才培養、引進、評價、流動和激勵等工作。第九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快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創新職業教育辦學模式,推進中高職融合發展,深化產教融合和校企合作。鼓勵實施技術技能人才訂單培養,推進現代學徒制和新型企業學徒制。
支持普通高等學校、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和專業培訓機構結合地方行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需求,開設相關專業和課程,培養創新型、應用型、技能型人才。
鼓勵和引導有條件的用人單位、職業院校、行業協會等組織開展職業技能等級鑒定。第十條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機構應當深化對實體經濟的金融服務。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投入,擴大無償還貸款規模,鼓勵不動產按份抵押、小微企業資產委托融資、技術產權證券化融資等創新支持措施,降低非公有制經濟組織融資門檻和融資成本。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增強金融支持的穩定性,不得隨意停止發放貸款或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貸款。
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依法發行股票、債券等融資工具,開展股權融資和跨境融資,拓展融資渠道。第十壹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政府融資擔保體系,推動政府融資擔保機構擴大業務規模,降低擔保率,為非公有制經濟組織融資提供增信服務。第十二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完善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預警防範體系,健全監管協調和信息共享機制,實施風險聯動防控,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根據需要,組織設立專項資金,支持企業渡過難關,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