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聯合國維和部隊的作用是防止局部沖突擴大,或防止沖突復發,幫助在戰爭中遭受苦難的平民,為最終政治解決沖突創造條件。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有兩個顯著特點:
首先,它不是強制性的。其存在和活動需由安理會或聯大決定,經有關各方同意(15個聯合國成員國中至少有9個贊成,中、美、英、俄、法5個常任理事國未投反對票),然後授權聯合國秘書長組織;搬進去後,壹旦政府要求撤,就必須馬上撤。
第二,它顯然是中立的,其成員必須來自與沖突雙方都沒有直接利益的國家。它不同於真正的軍隊。它沒有戰場,也沒有敵人。這是壹股政治和外交力量。除自衛外,聯合國維和部隊不得未經授權使用武力。我們必須嚴守中立,不能卷入沖突的任何壹方,更不能幹涉國家內政。
聯合國維和部隊的總司令是聯合國秘書長。部隊人員由聯合國會員國自願提供。維和部隊由武裝部隊的分隊組成,士兵可以配備輕型防禦性武器。因為這支軍隊必須統壹佩戴藍盔或藍色貝雷帽,所以也叫“藍盔”(藍色象征和平)。
(2)派遣軍事觀察團是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的另壹種形式。聯合國向沖突地區派遣軍事觀察員小組應由安理會或聯大決定,並在征得有關各方同意後由聯合國秘書長授權。觀察小組的人員由聯合國會員國提供,由非武裝軍官組成。它的使命是維護和平。觀察員在履行職責時不得攜帶武器,嚴守中立,不得卷入沖突的任何壹方,更不得幹涉東道國的內政。其具體職責根據情況和需要有所不同,壹般包括:監督停戰或停火和撤軍;觀察和報告沖突地區的局勢;執行脫離接觸協定;防止非法越境或滲透;以及聯合國決議委托的其他任務。派遣軍事觀察員小組是聯合國維和行動的臨時措施,都有壹定期限,可由安理會酌情延長。
(3)冷戰後,隨著地區沖突的增多,聯合國維和行動的數量和規模不斷增加,維和行動的性質和作用往往超出傳統職責範圍,導致聯合國經費嚴重不足。為此,除維和部隊外,聯合國還借助會員國自願組建的多國部隊參與維和行動。多國部隊的費用壹般由參加國支付。參加聯合國維和行動的多國部隊士兵穿本國軍服,主要標誌是聯合國旗幟和聯合國徽章。
維和行動主要分為兩類:由秘書長直接領導的聯合國維和行動(包括軍事觀察團和維和部隊)和經安理會批準、秘書長授權、由區域組織或主要國家指揮的維和行動(包括多國部隊和“人道主義幹預部隊”)。從二戰結束到2000年5月,聯合國共組織了68次維和行動,投入了75萬多名士兵、警察和文職人員。其目的已經從傳統的監督停火和調解擴大到預防性外交、維持和平和重建和平。其任務包括監督停火、休戰和撤軍;使沖突雙方脫離接觸;觀察並報告情況;幫助執行和平協定;防止非法越境或滲透,維護沖突地區的法律和秩序。隨著國際形勢的變化,維和行動的範圍逐漸擴大,涉及監督選舉、舉行全民公決、保護和分發人道主義援助、幫助掃雷和難民重返家園等許多非傳統任務。除軍事人員外,還有民警和文職人員參加維持和平小組。聯合國維和部隊為維護和恢復地區和平、幫助解決地區沖突做出了積極貢獻,其職能和作用越來越受到世界的關註。1988挪威諾貝爾委員會給這支戴藍色貝雷帽的部隊頒發了諾貝爾和平獎。
截至9月,聯合國維和人員(軍事和警察)總數為30 000人。1986-1991期間,年均維和支出約為3.8億美元,1992年猛增至173億美元,1993年猛增至36億美元。從65438年到0995年,聯合國維和支出28億美元,僅波黑就占了壹半。1996的維和支出是16億美元。從聯合國派出第壹支維和部隊的1948到1998+00,已有1500多名聯合國人員殉職。其中加拿大士兵受害最深,其次是印度、法國、英國和加納。
自1945聯合國成立以來,* * 110個國家派出了維和人員。到1996年6月65438+9月1,出兵最多的五個國家分別是巴基斯坦(1719)、俄羅斯(1177)、孟加拉國(1184)。1994 165438+10月,聯合國秘書長布特羅斯·布特羅斯-加利設立了聯合國掃雷基金,從而為聯合國掃雷計劃建立了壹個特別的資金來源。65438+1995年7月5-7日,由聯合國人道主義事務部主辦的國際排雷會議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目的是為聯合國在世界各地的排雷活動籌集資金。這次會議籌集了2000萬美元。
1998 10 10月29日,聯合國秘書長科菲·安南規定了會員國向聯合國提供維和人員的最低年齡:會員國向聯合國維和行動提供的民警和觀察員的最低年齡不得低於25歲。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對維和行動壹直持積極支持的態度。1988年9月,中國正式申請加入聯合國維和行動特別委員會。65438-0989年,中國首次派團參加聯合國納米比亞過渡時期援助團,幫助納米比亞實現脫離南非的獨立。1992年4月,中國正式向柬埔寨派出首支“藍盔”部隊——工兵旅執行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