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目前惡性淋巴瘤的治療還存在不規範的問題。這不僅是因為患者沒有堅持按醫囑用藥,還因為壹些醫生對淋巴瘤的治療經驗很少,沒有采用規範的治療方法,沒有使用足夠的藥物或劑量,或者藥物選擇和療程不當。
近年來,非霍奇金淋巴瘤的發病率明顯上升,而霍奇金病有所下降。所以本期重點關註非霍奇金淋巴瘤的治療,霍奇金病的治療將在9月12繼續介紹。請讀者註意。
發病年齡、乳酸脫氫酶、壹般情況、臨床分期、淋巴結以外實質器官受侵數與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預後明顯相關。低危組患者的預期5年生存率為73%,中低危組為565,438+0%,中高危組為43%,高危組為26%。
淋巴結原發惰性非霍奇金淋巴瘤,ⅰ、ⅱ級的ⅰ、ⅱ期濾泡性淋巴瘤進展緩慢,10年生存率為80%。單純放療可以取得較好的效果,但單純化療或放化療結合並沒有看到更好的臨床效果。ⅲ、ⅳ期患者治療方案的選擇要慎重,目前沒有統壹的模式。如果病情穩定,生活質量和主要器官功能不受影響,可進行觀察,否則應進行必要的治療。化療方案不宜過強,壹般COPP或CHOP方案即可。
化療聯合幹擾素治療可提高療效。目前臨床上已有自體和異體造血幹細胞移植治療該病的有益嘗試,但能否提高生存期尚無定論。近年來,壹個新的趨勢是非清髓性異基因造血幹細胞移植的應用,初步結果令人滿意。
ⅲ級濾泡性淋巴瘤的治療原則與侵襲性非霍奇金淋巴瘤相似。
30% ~ 85%的惰性非霍奇金淋巴瘤在其發展過程中會轉化為惡性程度更高的組織學類型,所以壹旦復發或病情進展,應再次進行活檢,了解疾病性質是否發生變化,從而選擇合適的治療方案。
侵襲性非霍奇金淋巴瘤是壹種系統性疾病。化療在綜合治療中占有重要地位,而放療能有效控制局部病變。兩者的有機結合,使I、II期患者的療效優於任何單壹治療。盡管如此,對於I期和II期侵襲性非霍奇金淋巴瘤的最佳治療方法仍有爭議,共識是如果患者的受累部位少於3個或沒有巨大腫塊,則只能接受短程CHOP化療,隨後對受累部位進行放療;如果腫塊直徑大於10 cm或伴有其他不良預後因素,應作為ⅲ、ⅳ期患者處理。
ⅲ、ⅳ期侵襲性非霍奇金淋巴瘤主要采用化療,其次是局部放療。目前,CHOP方案仍是侵襲性非霍奇金淋巴瘤的首選方案。需要指出的是,CHOP方案是否適用於所有病理類型的侵襲性非霍奇金淋巴瘤還需要進壹步研究。CHOP方案對進展較快的侵襲性非霍奇金淋巴瘤的治療效果並不理想,可能需要更強或更長效的化療藥物形成新的方案。對於有明顯不良預後因素的初治患者,在誘導化療達到完全緩解後實施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可顯著提高長期無病生存率和總體生存率。但對於誘導化療後僅取得部分緩解的患者,造血幹細胞移植的選擇應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而定。對於接近完全緩解的患者,移植後的療效與移植前已達到完全緩解的患者相似。
復發和耐藥侵襲性非霍奇金淋巴瘤各種解救化療方案的療效和長期生存基本相似。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會取得比單純常規搶救治療更好的效果。近期開展了化療聯合抗CD20單克隆抗體(利妥昔單抗)治療復發侵襲性B細胞非霍奇金淋巴瘤的療效及其他新藥治療復發耐藥患者的臨床研究。
高侵襲性非霍奇金淋巴瘤預後差,常規化療效果不佳。目前仍缺乏對淋巴母細胞性非霍奇金淋巴瘤標準壹線治療方案的系統臨床研究。因其惡性程度高,早期可向遠處擴散,常侵犯骨髓和中樞神經系統。因此,即使是非常早期的患者也應作為ⅳ期治療,在選擇化療方案時必須考慮這些因素。自體或異體造血幹細胞移植是人們正在探索的壹種治療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