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個人賬戶按本單位職工人均繳費基數的4%計入。個人賬戶轉移標準:1。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額轉入本人個人賬戶(即社保卡);2.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以下比例轉入職工和退休人員個人賬戶:(1)35周歲以下的職工,按照本人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1.3%轉入;(2)35-44周歲的職工,按照65438+本人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0.5%納入;(3)45周歲以上職工按照65438+本人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0.7%納入;(4)退休人員按本單位職工人均繳費基數的4%計入。(五)壹次性支付剩余醫療費用的國有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國有企業大齡下崗職工,按照我市上年度平均工資60%的4%計入個人賬戶。職工醫療保險壹般分為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其中:(1)個人賬戶可以支付以下費用:1、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費用、門急診醫療費用;2.用於我購買商業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4、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的部分,按5的比例支付個人費用,個人賬戶不足支付的部分由本人支付。(2)統籌賬戶主要支付以下費用:1,住院醫療費用;2、惡性腫瘤放療、腎透析、腎移植術後服用抗排異藥物的門診醫療費用;3、急診搶救收入住院患者,其住院前七天內的醫療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四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