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匯率是與港幣的發行機制高度壹致的。香港沒有中央銀行,是世界上由商業銀行發行鈔票的少數地區之壹。而港幣則是以外匯基金為發行機制的。外匯基金是香港外匯儲備的唯壹場所,因此是港幣發行的準備金。發鈔銀行在發行鈔票時,必須以百分之百的外匯資產向外匯基金交納保證,換取無息的“負債證明書”,以作為發行鈔票的依據。換取負債證明書的資產,先後是白銀、銀元、英鎊、美元和港幣,實行聯系匯率制度後,則再次規定必須以美元換取。在香港歷史上,無論以何種資產換取負債證明書,都必須是十足的,這是港幣發行機制的壹大特點,實行聯系匯率制則依然沿襲。
聯系匯率制度規定,匯豐、渣打和中銀三家發鈔銀行增發港幣時,須按7.8港元等於1美元的匯價以百分之百的美元向外匯基金換取發鈔負債證明書,而回籠港幣時,發鈔銀行可將港幣的負債證明書交回外匯基金換取等值的美元。這壹機制又被引入了同業現鈔市場,即當其他持牌銀行向發鈔銀行取得港幣現鈔時,也要以百分之百的美元向發鈔銀行進行兌換,而其他持牌銀行把港元現鈔存入發鈔銀行時,發鈔銀行也要以等值的美元付給它們。這兩個聯系方式對港幣的幣值和匯率起到了重要的穩定作用,這是聯系匯率制的另壹特點。
但是,在香港的公開外匯市場上,港幣的匯率卻是自由浮動的,即無論在銀行同業之間的港幣存款交易(批發市場),還是在銀行與公眾間的現鈔或存款往來(零售市場),港幣匯率都是由市場的供求狀況來決定的,實行市場匯率。聯系匯率與市場匯率、固定匯率與浮動匯率並存,是香港聯系匯率制度最重要的機理。
壹方面,政府通過對發鈔銀行的匯率控制,維持著整個港幣體系對美元匯率的穩定聯系;另壹方面,通過銀行與公眾的市場行為和套利活動,使市場匯率壹定程度地反映現實資金供求狀況。聯系匯率令市場匯率在1:7.8的水平上做上下窄幅波動,並自動趨近之,不需要人為去直接幹預;市場匯率則充分利用市場套利活動,通過短期利率的波動,反映同業市場情況,為港幣供應量的收縮與放大提供真實依據。
聯系匯率真正成為香港金融管理制度的基礎,是在經歷了壹些金融危機和1987 年股災之後的事情。主要是香港金融管理當局為完善這壹匯率機制,采取了壹系列措施來創造有效的管理環境,如與匯豐銀行的新會計安排,發展香港式的貼現窗,建立流動資金調節機制,開辟政府債券市場,推出即時結算措施等;此外,還通過貨幣政策工具的創新,使短期利率受控於美息的變動範圍,以保障港元兌美元的穩定。而對於聯系匯率制最有力的壹種調節機制,還在於由歷史形成的,約束範圍廣泛的和具有壟斷性質的“利率協議”,其中還包括了舉世罕見的“負利率”規則,它通過調整銀行的存、貸利率,達到收緊或放松銀根,控制貨幣供應量的目的,因此至今仍然是維護聯系匯率制度的壹項政策手段。
歷史
港元與其他貨幣掛勾的制度其實由來已久。港元於1935年12月至1972年6月期間,曾經與英鎊掛勾,1935年12月至1967年11月間,1英鎊可兌16港元,1967年11月至1972年6月,1英鎊則可兌14.55港元。1972年7月至1974年11月,則與美元掛勾,之後曾自由浮動。
1980年代初,香港出現前途問題,加上香港股市出現股災,市民對港元信心出現動搖,港元不斷貶值。1983年9月,出現港元危機,港元兌美元跌至9.6港元兌1美元的歷史低點。為挽救香港金融體系,香港政府於1983年10月15日公布聯系匯率制度,港元再與美元掛勾,匯率定為7.8港元兌1美元。此後穩定下來,聯系匯率制度壹直實行至今。
聯系匯率制度依賴香港龐大的外匯儲備支持。
1998年亞洲金融風暴期間,港元曾受到以索羅斯為首的國際投資者大手買賣而造成匯價大幅波動,其後香港金融管理局決定投放資金穩定匯價,令7.8港元兌1美元的匯率才可繼續維持。
利弊
香港是壹個城市而非國家,經濟自由度高,屬開放性經濟體系,聯系匯率有助穩定香港經濟,減低外國經濟及匯率上的波動對香港做成的沖擊,亦可減低與香港從事貿易及外國投資者在香港投資的匯率風險;由於香港的原材料、食品與消費品等,大部分依賴入口,聯系匯率亦可穩定香港的物價。但聯系匯率令香港需要跟隨美國調整利率,未能發揮以利率調節經濟與通貨膨脹/收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