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滿足下列條件的可以提取: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2、公積金提取流程:
(1)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進行審核和蓋章。
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住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2)拿到以上蓋好章的證明材料《住房公積金提取單》,以及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折和公積金聯名卡,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處進行提取;
(3)若為非本市住房,則需要在提交的時候,還帶上其離休證明材料,交到公積金管理中心;
(4)如果是有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則需要親自帶相關材料到公積金中心或者是辦事處審批辦理。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