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給予最高600萬元的項目扶持資金。
2.給予兩年內最高654.38+00萬元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補貼。
3.連續三年給予企業最高1000平方米的租金補貼。
4.對具有國際領先技術成果或填補國內空白的特別重大項目,可實行“壹事壹議”政策,最高財政支持15萬元。
二、人才政策——外籍高端人才——實施時間為2020年6月65438日至10月。
1.來蕭山創辦企業或R&D機構的國際頂尖人才將獲得最長5年的免費R&D和辦公場所。
2.對國際頂尖人才引領的項目,給予最高2000萬元啟動資金和最高5000萬元平臺建設資金。
3.全職引進的國際頂尖人才,可獲得每人500萬元的生活補貼,也可選擇面積約200平米、免租10年的公寓。全職工作10年,有突出貢獻者,可免費獲得租住公寓。
4.國際頂尖人才首次為區級貢獻5000萬元以上或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國際科技合作獎等國家級獎項,可追加654.38+00萬元配套平臺建設資金。
5.參與蕭山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團隊評選,可獲得最高2000萬元的項目資助。
三、人才政策-院士專家拔尖人才-2065 438+08 5月1實施。
1.全職引進的院士、專家,每人最高生活補助500萬元。
2.給予全職院士、專家和團隊核心成員3年人才補貼,補貼金額不超過本人上年度在蕭山區繳納個人所得稅的80%。
3.院士專家來蕭全職創業或創新,給予最高項目支持6543.8+0億元。
4.配套產業基金提供融資支持。
5.5年內提供免費辦公和R&D空間。
四、總部經濟政策-2018開始實施。
1.對新引進的總部企業,給予三年技術開發費用或優質管理補貼,對區財政貢獻第壹年100%,第二年80%,第三年60%。
2.總部企業下屬區外企事業單位稅收收入吸引到蕭山的,第壹年對區財政貢獻100%,第二年80%,第三年60%。
3.總部企業高級管理人員薪酬對區財政的貢獻,三年內每年按80%資助。
4.配套總部建設用地。
五、科技政策-2021年3月12實施。
1.對蕭山區新落戶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補貼。
2.對申報國家支持的高新技術企業並通過省級評審的企業,給予654.38+0.5萬元作為申報補助。
3.給予最高200萬元的研發費用資助。
4.實施重大技術公關。重大區級技術公關計劃,單個項目最高資助200萬元。
5.獲得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的,給予最高獎勵10萬元;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給予最高獎勵654.38+06萬元;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的,最高給予500萬元獎勵;獲得省科技獎,給予最高獎勵654.38+0萬元。
6.區外引進科技型創新創業項目,按實繳稅額最高補助200萬元。
7.抵押、質押、擔保貸款不高於LPR加65,438+000個基點,信用貸款不高於LPR加65,438+050個基點,有貼息;給予參加科技保險補貼;2000萬元科技企業貸款風險池。
8.最高50萬元創新券。
不及物動詞制造政策——2020年6月65438+10月65438+10月開始執行。
1.新上榜世界500強,壹次性資助2000萬元。
2.按照分類對效益好、增長快的規模以上制造業企業和新興產業給予補貼,最高壹次性補貼200萬元。
省級以上服務業制造示範企業3家,壹次性資助50萬元。
4.首次給予制造業和新興產業最高綜合補貼45萬元。
5.省級和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等新認定的R&D機構,將在省級和市級資助基礎上,按照市級標準進行資助。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壹次性資助654.38+0萬元、50萬元、30萬元。對通過評估的R&D、檢驗檢測* * *性技術公共服務平臺給予最高3000萬元的補助。
6 .屬於兼並重組或司法拍賣盤活企業現有資產的,按每畝綜合效益最高給予500萬元。
7.給予企業最高5000萬元的技術改造補貼。
8.給予新認定的國家級和省級綠色工廠最高補貼1萬元。
9.新認定的國家級和省級工業互聯網平臺分別資助500萬元和300萬元。
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級工業互聯網平臺按照平臺投入(設備、軟件、研發)的30%分別給予最高6543.8+億元、5000萬元、3000萬元、6543.8+00萬元的資助。
10.支持企業智能化改造,給予最高補貼10萬元。
11.對智能制造企業提供貼息貸款,每家企業當年最高補貼300萬元。
七、金融產業政策-2019執行情況。
1.如有新購置自用辦公樓,金融總部企業最高補貼10萬元,民營金融企業最高補貼200萬元;對租用辦公樓自用的,給予租金補貼,金融總部企業最高654.38+00萬元,民間金融最高200萬元。
2.財政總部企業自結算年度起5年內按拍賣行實際財政貢獻的80%、70%、60%、50%、50%給予補貼;此外,根據企業的資本規模、總部功能、地方貢獻等。,給予最高2000萬元的壹次性補貼。
3.鼓勵私募股權企業投資符合蕭山現代主導產業的企業,單個投資項目最高給予300萬元。
4.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生活補貼。
八。上市支持政策-2065 438+2008年2月9日。
1.加大對股改的支持。
1)在股份制改革過程中,對資產重組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貢獻部分進行全額補貼。
2)轉股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貢獻全額補助。
2.給予企業上市最高補貼10萬元。
3.鼓勵上市公司加大對肖的投資,最高給予10萬元獎勵。
4.鼓勵上市公司進行兼並重組,最高給予300萬元獎勵;對並購重組和股權轉讓中股權轉讓所得產生的個人所得稅地方貢獻的60%給予獎勵。
5.優先安排總部用地和上市企業募投項目用地。
6 .上市企業新建項目或技術改造項目推薦為省重點項目。重點項目庫包括PPP項目庫,對上市公司全面開放。支持上市公司產品和服務納入政府招標采購。
九、數字經濟政策-2065438+2008年10月1執行。
1.支持數字經濟發展
1)國家、省、市資助項目按上級要求予以支持。
2)按照租用樓房1元/平方米/天、租用廠房元/平方米/天的標準給予租金補貼,最高5000平方米。
3)最高貼息補助每年50萬元。
4)最高參賽補貼30萬元。
5)最高R&D補貼為15萬元。
2.“千裏馬計劃”企業壹事壹議。
3.培育獨角獸企業
1)新上市獨角獸企業或準獨角獸企業壹次性最高獎勵2000萬元。
2)連續三年最高5000平米的房租補貼,最高2元/平米/天。
3)對獨角獸、準獨角獸的研發項目,單個給予最高3000萬元的資助。
4)最高貸款貼息654.38+00萬元。
4.行業數字化支持
1)鼓勵企業數字化轉型,最高補貼15萬元。
2)企業掛牌最高補助654.38+00萬元,新三板掛牌最高補助200萬元,股改繳納個人所得稅地方貢獻全額補助;
3)上市公司再投資蕭山,最高補貼10萬元;上市公司兼並重組的,最高補貼300萬元。
5.增加數字經濟中的企業數量。
蕭山新註冊的數字經濟企業,三年內按區財政出資最高比例80%給予資助,租金補貼最高比例100%。
6.鼓勵企業做大做強。
1)企業投資的試點項目、示範項目、新興產業領域項目分別獲得最高資助15萬元。
2)鼓勵智能制造應用試點和示範項目,給予設備投資補貼和並購補貼,補貼總額高達6543.8億元。
7.工業互聯網和工業雲服務平臺,最高投資補助10萬元,企業服務補助200萬元。
8.支持數字經濟企業科技創新。
1)當年最高研發支出200萬元。
2)對企業重大科技重點項目,單個項目最高給予200萬元資助。
3)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設立成果轉化中心,最高資助200萬元。
9.設立20億元專項資金用於數字產業發展。
X.產業政策-生物醫藥-2020年6月5438+2月10起實施。
1.研發創新
1)對新引進創新藥物和高端醫療器械的企業,最高R&D補助10萬元;政府同股同權參與投資,最高500萬元。
2)鼓勵申報重大科技項目,給予最高獎勵15萬元。
3)對臨床試驗的創新藥物給予最高500萬元的研發補貼。
4)支持醫療器械創新,給予最高補貼654.38+00萬元。
5)開展仿制藥質量和療效壹致性評價的企業,最高獎勵654.38+00萬元。
2.鼓勵註冊和認證
1)給予新藥註冊獎勵,最高500萬元。
2)給予醫療器械註冊獎勵,最高200萬元。
3)獎勵質量管理規範,最高200萬元。
4)獲得藥品註冊批文並實現產業化或銷售結算的項目,給予最高6543.8+0億元的補助。
5)對獲得創新二類、三類醫療器械註冊證書並實現產業化或銷售結算的項目,給予最高6543.8+0億元的補助。
3.鼓勵市場發展
1)對新進入我國基本藥物目錄的獨家品種或獨家劑型給予壹次性獎勵20萬元。
2)對已實現產業化或銷售的企業,對FDA、EMA、PMDA新批準並具備境外上市資格的藥品和醫療器械,給予最高500萬元的補助。
4.租金援助
1)給予房租補貼。辦公用房租金最高2元/平方/天,工業廠房租金最高1元/平方/天。
5.藥品清單
1)獲得藥品醫療器械上市許可持有人資格並在區域內實現產業化或銷售結算的企業,最高獎勵500萬元。
6.公共服務
1)提供R&D外包、生產外包、中試平臺服務的公共服務平臺,最高獎勵500萬元,R&D設備最高投資補助3000萬元。
XI。5G產業政策-有效期至65438+2022年2月31。
1.支持5G產業R&D和技術產品創新,累計最高資助10萬元。
2.征集5G項目,給予最高6543.8+0億元的R&D及設備投資支持和最高2000萬元的盈利性投資支持。
3.對新遷入的5G產業,前三年給予財政出資補貼、高管薪酬補貼、辦公場所租金或廠房租金補貼。
4.年銷售額首次達到6543.8+0億元,給予壹次性補貼800萬元。
5.鼓勵5G應用示範,每年組織評估壹批5G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明顯的示範項目,對單個示範項目最高給予200萬元獎勵。
6.鼓勵和支持高校、院校和企業建設5G創新中心和重點實驗室,對認定的省級以上創新中心和重點實驗室給予壹次性獎勵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