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以勞動合同維持用工狀態的壹種用工制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是平等的勞動關系,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合同,雙方自願也可以解除合同。合同制度為臨時招聘,不占用該機構。公司有絕對有權決定是否繼續簽訂合同。合同制度是指企業、事業單位通過簽訂勞動合同來招聘職工的雇傭制度;合同必須按照規定的方式簽訂,才能發生法律效力。如遺漏合同儀式條款和行為的任何細節,整個合同無效。企業招用合同工采取公開招收、自願報名、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合同工與所在單位固定工享有同等的勞動、工作、學習、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等權利。國家對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養老實行社會保險制度。退休養老基金由企業和勞動合同制工人繳納,退休養老金不敷使用時,國家給予適當補助。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勞動合同工是企業正式員工嗎
勞動合同制員工是正式工的。嚴格來說現在的所有在崗人員應該都是合同工,但是勞動合同制員工簽約時間長,有合同做保障;因為勞動法規定都要簽訂勞動合同,只有達到壹定標準才能簽無固定期限合同;不過現在很多國有企業仍有這種區分,實行勞動合同制的工人,其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與本企業同工種、同崗位原固定工人保持同等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