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政發 [2006]32 號)
各市 ( 州) 、縣 ( 市) 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進壹步貫徹落實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 ( 國發 [2006] 4 號)精神,特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壹、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地質工作
( 壹) 充分認識加強地質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新中國成立以來,我省地質工作取得了顯著成就。礦產勘查獲得了壹批重要成果,基礎地質調查程度明顯提高,環境地質工作領域不斷拓寬,地質領域改革不斷深化,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但是,當前我省地質工作的整體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還不相適應,主要表現在: 礦產勘查相對落後,服務功能不強; 地質勘查體制改革滯後,公益性和商業性地質工作機制尚未理順,地勘單位活力不足; 多元化投資體制不健全,地質工作投入不夠; 地質人才流失嚴重,技術裝備落後,科技支撐能力需要進壹步提高,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加強全省地質工作,是緩解資源約束、保障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是推進城鄉建設、開展國土整治的重要基礎,是防治地質災害、改善人居環境的重要手段。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必須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戰略高度出發,緊緊圍繞吉林老工業基地振興,進壹步提高對地質工作先行性、基礎性的認識,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采取得力措施,認真解決我省地質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加強地質調查、礦產勘查和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等工作。
( 二) 加強地質工作的總體要求: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省委八屆八次全會精神,結合吉林老工業基地振興和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要求,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統籌地質工作的各項部署,統籌公益性地質調查與商業性地質勘查,統籌礦產地質勘查與環境地質勘查,統籌省內地質事業發展與地質領域對外開放。深化體制改革,大力推進地質勘查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轉變,加快構建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地質工作體系。切實加強重要礦產資源勘查,努力實現地質找礦新突破,為確保全省經濟更快更好發展提供堅實有力的資源保障和基礎支撐。
( 三) 加強地質工作的基本原則: 堅持立足省內、兼顧域外、適度超前、突出重點、完善體制、依靠科技,充分挖掘省內資源潛力,加大找礦力度,提高資源供給能力和保障程度。面向社會需求,搞好統籌規劃,超前部署和開展地質勘查工作。集中力量加強礦產資源勘查,突出重點礦種和重點成礦區帶勘查工作,增加礦產資源儲量。建立政府與企業合理分工、相互促進的地質勘查體系,健全各級政府各負其責、相互協調的地質工作管理體制,形成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和資金投入的良性循環機制。推進地質理論研究與創新,廣泛應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加快地質工作現代化步伐。
二、新時期地質工作的主要任務
( 四) 突出能源礦產勘查。能源礦產是我省嚴重緊缺的戰略資源,必須放在地質勘查的首要位置。“十壹五”期間,重點支持松遼盆地、延吉盆地等石油、天然氣勘查,預計提交石油探明可采儲量 2 億噸、天然氣探明可采儲量 700 億立方米;加大松遼盆地東緣、舒蘭盆地、長白盆地等煤炭資源勘查,力爭發現 5 ~ 6 處大中型煤炭資源礦產地,提交 8 億噸可供建井的煤炭資源儲量; 加快全省油頁巖勘查,摸清資源底數,力爭新增 500 億噸油頁巖資源儲量,盡快找到適合 ICP 技術的目標區塊; 重點在長春市、吉林市、延吉市等城市周邊地區啟動地熱資源勘查工作; 推動煤層氣、油砂等非常規油氣資源勘查。
( 五) 加強金屬礦產勘查。金屬礦產是實現振興吉林老工業基地的重要物質基礎。充分利用已有地質工作成果,突出省內重點和緊缺的金、鐵、銅、鉛、鋅、鎢、鎳等礦種,突出夾皮溝—和龍金銅鎳、大蒲柴河—西城銅鎳銻、輝南—漂河銅鎳、珍珠門—長白銅鈷金銀鉛鋅及琿春金銅鎢等重要成礦區帶,加大地質勘查工作力度,遵循資源分布和地質勘查規律,分類指導部署,盡快形成壹批新的資源接替產地。以白山板廟子、琿春農坪、樺甸三道溜河等勘查區塊為重點,力爭提交 50噸金礦資源儲量; 以敦化塔東和白山板石溝鐵礦外圍等勘查區塊為重點,力爭提交2 億噸鐵礦資源儲量; 以琿春為重點,力爭提交 15 萬噸鎢礦資源儲量; 銅、鉛、鋅、鉬等有色金屬資源勘查以白山小青溝和大橫路、舒蘭福安堡、磐石鎳礦為重點,力爭有新的突破。
( 六) 加大優勢非金屬礦產資源和礦泉水資源勘查開發力度。優勢非金屬礦產資源和礦泉水資源開發有望成為我省新的支柱產業,要切實加大勘查工作力度。東部山區重點勘查飾面石材、水泥用灰巖、矽灰石、矽藻土、火山渣,中西部平原區重點勘查陶粒頁巖、膨潤土,查明資源儲量,深入開展深細加工和應用研究,大力推進資源開發利用。加快長白山地區優質礦泉水勘查,在有效保護的同時,實現規模開發,進壹步增強地質工作的社會服務功能。
( 七) 做好礦山地質工作。礦山地質工作對合理開發利用資源、延長現有礦山服務年限意義重大。按照理論指導、技術優先、探邊摸底、外圍拓展的方針,要在“十壹五”期間重點開展通化、遼源、舒蘭礦務局所屬煤礦、夾皮溝金礦、紅旗嶺鎳礦等 23 個危機礦山企業資源接替找礦工作,力爭實現找礦重大突破; 加強礦山生產過程中的補充勘探,指導科學開采; 做好***伴生礦產和尾礦的綜合評價、勘查和利用; 健全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制度,嚴格執行 《吉林省礦山生態環境恢復備用金管理辦法》( 吉政令 184 號) ,做好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和恢復治理工作。
( 八) 加強基礎地質工作。基礎地質工作是具有前瞻性並服務於全社會的重要地質工作。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對重要成礦遠景區和地質工作程度較低區,要有針對性地開展 1∶ 5 萬區域地質調查和礦產調查工作。加快地質資料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嚴格統壹匯交制度,建立全省地質資料和礦業權信息服務系統。推進建立礦泉水、油頁巖國家重點實驗室,提高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
( 九) 強化地質災害和地質環境調查監測。地質環境特別是地質災害調查監測,是減少地質災害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基礎工作。要加快我省山區和丘陵區縣 ( 市) 地質災害普查及礦山地質環境的調查工作,完善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防治群測群防體系和應急指揮系統,提高全省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預報水平,從源頭上減少地質災害事件的發生。進壹步強化地質災害易發區工程建設和城鎮規劃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對可能造成威脅的特大、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各級財政要投入資金進行治理。同時,要完善全省地下水監測網絡,加強地下水動態監測和過量開采與汙染監測,開展西部地方病易發區地下水環境的調查與評價工作。全面推進農業地質、城市地質、礦山環境地質調查工作。
三、要進壹步完善地質工作的體制和機制
( 十) 加強公益性地質工作體系建設。抓緊建立政府與企業合理分工、有機結合的工作機制。省裏主要負責加強基礎地質、礦產地質和環境地質調查。按照人員精幹、結構合理、裝備精良、能承擔重大任務的要求,在現有省級地勘隊伍的基礎上,組建地質調查院、地質環境監測站、地質資料館等公益性地質勘查隊伍,隊伍總規模 160 人,90%人員從屬地化財政開支的地勘隊伍中抽調,10% 的特殊人才面向社會招聘,並將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經常性支出等有關經費列為省級財政預算,切實保障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的運行和工作開展。組建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的具體方案由省編辦、人事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及有關地勘主管部門***同研究制定。
( 十壹) 建立省級礦產資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環機制。發揮省、市 ( 州) 、縣( 市) 政府和企業等各方面積極性,形成地質勘查多渠道投入機制。充分利用國家支持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的優惠政策,積極爭取國家勘查資金。加大財政對礦產資源勘查的資金投入力度,註重發揮對社會資金的引導作用。利用省級財政分成所得的礦產資源補償費、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及價款和壹定的財政投入,建立省級地質勘查基金,主要用於重點礦種和重點成礦區帶及優勢礦產資源的前期勘查。對地質勘查基金出資查明的礦產資源,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壹律采用市場化方式出讓礦業權 ( 包括探礦權、采礦權) ,所得收入用於補充地質勘查基金,實現基金滾動發展。在 2 ~3 年內,確保每年省級投入地質勘查資金 2 億元左右,“十壹五”末省級地質勘查基金爭取達到 8 億元左右。完善資源稅、礦產資源補償費和礦業權使用費政策。鼓勵市 ( 州) 、縣 ( 市) 政府出資勘查重要礦產和空白區,發現礦產地後由政府進行有償出讓或轉讓,獲取探礦權、采礦權價款收益,實現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收益最大化。由省財政廳、國土資源廳及有關部門研究出臺保障地質勘查投入方面的配套政策,制定 《吉林省地質勘查基金管理辦法》和 《吉林省地質勘查基金項目實施管理辦法》。
( 十二) 進壹步完善全省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機制。對可以由企業投資的商業性地質勘查項目,政府原則上不再出資。對勘查風險大的能源和其他重要礦產資源,政府適當加大前期勘查力度,帶動商業性礦產勘查投資。鼓勵各類社會資本參與礦產資源勘查,培育壯大商業性勘查市場主體,確立企業在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中的主體地位。各類礦業企業新建礦山或采區,必須依法投資礦產資源勘查或有償取得礦業權,承擔投資風險,享受投資權益。鼓勵國有礦山企業實行探采結合、組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礦業公司或企業集團,增強在國內外參與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的能力。鼓勵國有地勘單位與社會資本合資、合作,組建礦業公司或地質技術服務公司。鼓勵發展多種所有制的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公司和機制靈活的找礦企業。
( 十三) 培育礦產資源勘查市場。深化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礦業權有償取得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全省統壹、競爭、開放、有序的礦業權市場。進壹步加大探礦權出讓招標、拍賣、掛牌力度,確保探礦權價款足額征收。加強政策支持和信息引導,完善市場規則,建設交易平臺,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秩序。培育礦產資源勘查資本市場,支持符合條件的勘查開采企業在境內外上市融資。培育和規範地質勘查市場中介服務機構,完善礦業權、礦產資源儲量評估機制。
( 十四) 深化國有地勘單位改革。進壹步落實國務院關於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的有關方案,按照企事分開的原則,推進國有地勘單位改革。以穩定為前提,按照國家統壹部署,依據國家有關政策,加大改革力度,因地制宜,區別對待,加強指導,穩步推進。從實際出發,積極探索有利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改革途徑。按照事業單位改革的有關規定,盡快落實國有地勘單位離退休人員和在職職工社會保障政策,加快落實有關住房改革所需經費,解決職工住房和基礎設施建設欠賬過多等問題。地勘單位職工連片住房改造可以享受棚戶區改造的相關政策。“十壹五”期間,除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外,省政府在政策、資金上也將給予支持,主要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地勘單位改革的具體方案及配套政策由省人事廳、勞動保障廳、財政廳、發展改革委、經委、國土資源廳、煤炭局等部門及各地勘主管部門***同研究制定。
四、進壹步增強地質科技創新能力
( 十五) 加強地質科技工作。定期編制吉林省地質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並納入全省科技發展規劃。整合全省地質科技資源,搭建我省地質科學技術研究平臺,組織科技攻關。重點提升公益性地質隊伍地質裝備和實驗測試水平,加快高新技術在地質工作中的應用,實現地質工作現代化。建立多渠道的地質科技投入體系,“十壹五”期間在省級科技三項費用中每年安排 400 萬元,專項用於全省地質科學技術研究工作。
( 十六) 加強地質成礦理論和應用技術研究。組織開展重要成礦區帶、隱伏或深部礦床和急需礦種地質成礦理論及勘探技術方法的科技攻關,力爭有所突破。對我省優勢礦種、具有規模性開發價值的礦產資源,開展綜合利用和應用研究。加快地質工作信息化建設,在礦產資源勘查中廣泛應用地理信息系統、全球定位系統和遙感等現代信息技術。大力推廣應用地質科研成果。
( 十七) 加強地質人才培養。建立健全鼓勵創新型地質人才開發機制和管理體制。改善地質人員工作和生活條件,提高野外地質工作人員待遇,穩定人才隊伍。結合地質工作實際,制定吸引地質人才的有效辦法,增強對高素質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依托省內地質院校和科研機構,加強對地質人才的培養。註重發揮現有地質專家、技術骨幹作用,在實踐中培養中青年人才。
五、進壹步提高地質工作管理水平
( 十八) 要切實加強對地質工作的領導。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深入學習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精神,進壹步提高對加強地質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將地質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省直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研究制定各項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加強協作配合,***同做好貫徹落實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的各項工作。省政府成立貫徹落實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協調領導小組,由省政府主管領導任組長,省編辦、發展改革委、經委、教育廳、科技廳、財政廳、人事廳、勞動保障廳、國土資源廳、建設廳、林業廳、水利廳、地稅局及有關地勘主管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研究重大問題,統籌安排、協調和落實相關事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廳,負責具體的組織協調工作。
( 十九) 做好地勘行業管理工作。省國土資源廳要認真履行地質勘查行業管理職能,盡快制定出臺 《吉林省地質勘查行業管理辦法》和相關政策措施,引導各類地質勘查企業健康發展,對國有地勘單位改革和發展進行有效指導。嚴格執行地質勘查技術規範和行業標準,強化地勘單位資質管理,依法規範行業準入。嚴格地質勘查行業統計制度,及時為勘查投資者和地勘單位提供信息、技術、找礦服務,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規範和發展行業協會,發揮好行業自律、中介服務等作用。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積極配合國土資源部門做好行業管理工作。
( 二十) 強化地質勘查規劃管理。編制省級地質勘查規劃,明確地質勘查工作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統籌全省地質工作布局,引導地質勘查資源的合理配置。規劃主要指標納入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與相關專項規劃搞好銜接,並通過年度計劃、勘查項目、專項措施等予以落實。地質勘查規劃編制工作由省國土資源廳具體負責。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在技術、資料、經費等方面給予支持和配合。地質勘查規劃報國家批準後由省政府發布實施。
( 二十壹) 強化礦業權管理。增強對省內重要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的調控能力。根據國家和省礦產資源規劃,科學設置探礦權,並明確探礦權人的權利和義務。對發現有價值礦產地的探礦權人,依法保護其繼續勘查、探礦權轉讓、采礦權取得等合法權益。加強對礦產資源勘查活動的監督管理,堅決禁止圈而不探或以采代探的違法行為。整頓和規範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秩序,規範礦業權出讓轉讓,依法查處礦產資源勘查開采違法行為。
( 二十二) 營造全社會關心和支持地質工作的環境和氛圍。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制定扶持政策,提高辦事效率,簡化辦事程序,為地質工作創造良好環境。廣大地質工作者要進壹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主動面向經濟社會發展的主戰場,強化業務培訓,不斷更新知識,提高業務素質,增強服務能力。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要深入開展宣傳活動,普及地球科學、資源環境、地質災害等方面知識,提高公眾認知程度,為加強地質工作營造良好的氛圍。
吉林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