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獎項“含金量”
獲獎者獎金增至5萬元
茅盾文學獎是我國第壹任文化部部長茅盾先生用自己的25萬元稿費捐贈設立的,以鼓勵和褒獎長篇小說作家作品,現已經成為我國長篇小說的最高文學獎獎項之壹,在中國文壇具有很大的影響。
據第七屆茅盾文學獎評委會副主任、中國作協副主席陳建功介紹,1981年3月14日,也就是茅盾先生去世前半個月左右(茅盾先生於1981年3月27日去世),他在病榻上向兒子韋韜立下遺囑:“為了繁榮長篇小說的創作,我將我的稿費25萬元捐獻給作協,作為設立壹個長篇小說文藝獎金的基金,以獎勵每年最優秀的長篇小說。我自知病將不起,我衷心祝願我國社會主義文學繁榮。”中國作家協會此後按照茅盾先生的遺囑,設立了茅盾文學獎,當時決定由巴金擔任評委會主任。茅盾文學獎至今已經歷了27年,評出了7屆,傾註了許多人的心血。
就在中國作協向出版社、大型文學期刊和各地作協發出征集第七屆茅盾文學獎參評作品通知之前,老舍文學獎已將獎金提高到5萬元,而茅盾文學獎的獎金還是3萬元,中國作協於是也希望提高茅盾文學獎的“含金量”。
陳建功介紹,雖然中國作協決定將茅盾文學獎的獎金提高,但具體提高到多少,當時沒有確定。“當時中國作協表示,茅盾文學獎評選活動經費由國家撥款以及吸收社會贊助的方式解決,給付獲獎作家的獎金從茅盾文學獎基金利息內支付,具體數額由評委會確定。”評委會最後確定,茅盾文學獎為每位得獎者準備的獎金為5萬元。可是,茅盾先生生前捐贈的25萬元已經不夠這個獎運作了。
歡迎企業贊助
但絕不接受冠名
談到錢的來源時,陳建功說:“茅盾先生捐出的25萬元存在銀行裏,我們沒有進行理財,也沒有去買股票。每壹屆都會把利息取出來,但有時候利息是不夠的,在不動本金的情況下,只能靠贊助的方式解決。桐鄉市政府和烏鎮旅遊開發有限公司大力支持贊助了近幾屆的茅盾文學獎。”
陳建功表示,現在很多企業和企業家都很重視文化,中國作協也歡迎他們贊助這個獎,但絕對不會讓這個獎由企業冠名。記者了解到,上世紀90年代,曾有壹屆茅盾文學獎找了壹家企業冠名,但大家對茅盾文學獎讓企業冠名非議頗多,所以此後再也沒有找企業冠名,獎金基本由中國作協籌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