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賬式債券是指企業或個人向銀行、基金、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發行的,在壹定利率、壹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證券。記賬式債券是指將債券的所有要素壹壹記錄下來的債券。這種債券的特點是:①發行人:發行人是國家和地方政府;(2)發行期限:發行人以發行的債券作為擔保,到期還本;(3)還本付息:付息期不固定;4還款方式:不需要利息。
非記賬式債券非記賬式債券是指在債務到期時向債權人支付本金和利息的債券。債券發行主體有兩種,壹種是證券公司,壹種是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債券是根據證券發行計劃和有關規定,在特定日期和金額向特定對象發行的全部債券。商業銀行主要根據發行計劃和規定審查借款人的財務狀況,並向投資者支付利息。商業銀行發行債券應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批。同時,我們應該對公眾進行投資者教育。商業銀行購買債券必須采用簿記方式支付。
記賬式和非記賬式記載的債券性質並不完全相同,非記賬式記載的債務應由債務人償還,但由於債務不能直接記入債權欄,因此不需要償還本金。帳面記錄了債券的本金,到期時必須歸還給債權人。然而,在中國的金融市場上,記賬式債券更多。根據債券發行對象和形式的不同,可分為企業債券、銀行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券和其他形式的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券是指以企業名義向社會公開發行的債券,其特點是發行主體之間相互獨立而非從屬。其中,以銀行票據為代表的企業債券和以非貨幣形式發行的債券最為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