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純債券基金會不會虧損
理論上來說,純債基金因為不參與投資打新股、可轉債和股票,只是專註於國債、高品級企業信用債,所以安全邊際是非常高的。雖然收益偏低,但虧損本金的概率極低! 不過,理論上畢竟只是理論上。如果出現全球性經濟危機(股災)或者央行迫於貨幣壓力而大幅上調存款利率(幾次加息),那麽,純債基金也是會出現本金虧損局面的,只是會相對虧損較少!可以參考2007年、2011年的數據!
應該是不會虧損的,而且 妳持有時間越長虧損的概率越低,只不過純債基金的收益率是不是很高啊。
現在的中國市場是絕對不會的。如果推出股指期貨後或者其他套期工具頭寸超過現貨金融工具發生的虧損就有可能,但這也是理論上的,金融機構不會冒著這種敞口風險的,所以結論就是什麽時候也不會。
二:債券基金為什麽會虧損
買基金如果不想承擔太大的風險,就可以買壹些風險較小的基金,比如債券基金。不過,債券基金也並不是沒有風險,哪怕是風險最低的短債基金,也是有可能會跌的,有的債券基金甚至還會出現大跌。那麽,如果債券基金出現大跌,要不要把它贖回呢?
為什麽債券基金也會跌?
債券基金之所以會跌,主要是因為債券價格下跌造成的。
對於債券基金來說,其主要投資的對象就是債券,有可能是國債,也有可能是金融債券、企業債券或其他債券。
由於債券也會上市交易,只要上市交易,債券的價格就會波動。而債券基金的大部分資產就是債券,當債券價格下跌時,也就意味著基金的資產價值減少了,基金凈值也就會相應下跌。
至於為什麽債券價格會跌,原因就有很多了。比如央行加息,令市場利率上漲,債券的利率也會隨著上漲,相應的債券價格就會下跌。
當然,雖說債券基金也會下跌,但正常情況下還不至於會出現大跌,因為債券的價格壹般來說很少出現大跌,但有的時候,債券基金也會出現大跌,比如債券基金重倉的債券出現違約,此時該債券必將遭到拋售而導致價格大跌,債券基金也就有可能會大跌。
另外,可轉債基金在股票市場大跌時,也有可能會出現大跌。那麽,如果遇到債券基金出現大跌,要不要贖回呢?
債券基金大跌要不要贖回?
在基金出現大跌時,很多人首先想到的可能就是馬上贖回止損,這種做法到底對不對呢?
首先,如果是純債基金出現大跌,就未必需要把債券基金贖回來。
純債基金壹般很少出現大跌,壹只純債基金如果出現大跌,大概率是出現了什麽黑天鵝事件,比如債券違約。不過債券違約畢竟是小概率事件,如果真碰上,相信基金經理會迅速做出反應,將問題債券清理掉。
此時雖然損失已無法挽回,但只要能清理掉不安的因素,之後還是能回到正軌中的。而只要基金能回到正軌,還是有希望把之前虧的錢再賺回來的。可如果在此時把基金贖回,那麽投資的虧損就變成實際虧損了。
當然,如果壹只純債基金在大跌之後元氣大傷,甚至面臨清盤風險,或者即便是沒有這次大跌,基金的收益也不行,那不把它贖回還留著幹嘛呢?
其次,如果是混合債基及可轉債基金出現大跌,短期內或許可以考慮先把基金贖回來。可轉債基金和混合債基如果出現大跌,很有可能是市場變盤的信號。尤其是債券基金從高位上跌下來。此時短期內或許就可以考慮先贖回,以規避可能出現的進壹步下跌的風險。
而從中長期來看,只要基金本身沒有問題,大跌之後也遲早還有漲上去的機會,也就沒有太大必要將基金贖回了。只有基金本身有問題時才需要贖回,比如基金的業績壹直都不好,或者隨時都可能清盤等等。
總而言之,債券基金大跌後要不要贖回,還得分情況來看。
三:債券基金虧損概率有多大
債券基金壹直虧到底的概率比較小,債券基金是主要投資債券的基金,根據規定基金投資債券的比例不低於80%,債券基金具有風險小,收益穩定的特征,壹般不會壹直虧損。
債券基金漲跌由投資的債券決定,債券的收益主要包括債券的利息收入和債券買賣的價差收入,而債券利息收益是固定的,即便是債券下跌,債券有利息收益。這就使得債券基金風險比較小。
債券(Bonds、debenture)是發行者為籌集資金發行的、在約定時間支付壹定比例的利息,並在到期時償還本金的有價證券。其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發行者通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政府債券因為有政府稅收作為保障,因而風險最小,但收益也最小。公司債券風險最大,收益相應較高。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壹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債券作為壹種債權債務憑證,與其他有價證券壹樣,也是壹種虛擬資本,而非真實資本,它是經濟運行中實際運用的真實資本的證書。
債券作為壹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征:
償還性是指債券有規定的償還期限,債務人必須按期向債權人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
流動性是指債券持有人可按需要和市場的實際狀況,靈活地轉讓債券,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實現投資收益。
安全性是指債券持有人的利益相對穩定,不隨發行者經營收益的變動而變動,並且可按期收回本金·。
收益性是指債券能為投資者帶來壹定的收入,即債券投資的報酬。在實際經濟活動中,債券收益可以表現為三種形式:壹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入: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三是投資債券所獲現金流量再投資的利息收入。
1.投資者委托證券商買賣債券,簽訂開戶契約,填寫開戶有關內容,明確經紀商與委托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2.證券商通過它在證券交易所內的代表人或代理人,按照委托條件實施債券買賣業務。
3.辦理成交後的手續。成交後,經紀人應於成交的當日,填制買賣報告書,通知委托人(投資人)按時將交割的款項或交割的債券交付委托經紀商。
4.經紀商核對交易記錄,辦理結算交割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