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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工作體制機制建設若幹問題的理論分析

遵循市場經濟和地質工作規律,是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地質工作體制和機制的重要前提。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完善地勘要素市場體系和市場運行環境;政府要充分發揮宏觀調控、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按照政事企分開的原則推進地勘單位改革,使企業成為市場主體;充分發揮市場配置勘查要素的基礎性作用,科學合理發揮政府宏觀調控作用,最大限度提高各類勘查要素的配置和使用效率。

地質產品(成果)可分為公共產品(準公共產品)和非公共產品,地質工作相應可分為公益性地質工作和商業性地質工作。總的來說,地質找礦是壹個從基礎地質到遠景調查(潛力評價)、預調查、普查、詳查、勘探(開發)的連續過程,也是壹個認識不斷深化、找礦風險逐漸降低、工作區域逐漸縮小、投入不斷增加的過程。總的來說,具有周期長、風險大、投資高的特點。因此,公益性地質工作和商業性地質工作需要分開運行,但必須有機銜接,以保證地質工作的可持續性。地勘基金是政府提供非公共地質產品(成果)的壹個例子。地勘基金必須與基礎性、公益性地質工作統壹配置,合理分工,形成合力,降低勘查風險,引導社會資金投入礦產勘查。通過創新機制,實現國家地質工作在中國地質工作中的主導作用。

地質工作需求有“正常需求”和“非正常需求”。公益性地質調查隊的規模和結構主要取決於正常地質工作的需求。對於常態地質工作中的調查研究工作,要建立具有壹定規模、人才梯隊合理、業務相對齊全的公益性地質調查實體隊伍,推進調查研究相結合,建立經費定期保障的長效機制,實現基礎性、公益性地質調查工作常態化,確保隊伍穩定。對於其他類型的地質工作,可以建立壹支由部分有能力的技術人員支持、以組織管理為主的精幹隊伍,國家專項可以滿足工作經費的需要。

第壹,明確政府和企業的定位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主要職責是宏觀調控、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具體在地質工作上:壹是安排財政支出承擔的各類公益性地質工作,為社會提供公共產品,為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為商業性地質勘查提供基礎地質資料。二是改善商業性地質勘查的市場環境和投資條件,培育壯大商業性勘查市場主體,完善礦業權市場、勘查資本市場和中介市場。三是依法監督地質勘查活動,維護正常秩序,保護合法權益。

企業是商業性礦產勘查的主體。各類企業依法投資礦產資源勘查或有償取得采礦權,自主勘查開發礦產資源,承擔投資風險,享受投資收益。各類礦山企業新建礦山或采用時,國家不再無償劃撥礦產地,全面實行壹種經濟機制,促進企業重視勘查,珍惜資源。企業依法享有探礦權、轉讓權和采礦權的合法權益。

二、充分發揮市場配置勘探要素的基礎性作用。

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實踐證明,市場配置資源是有效率的。我國確立了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就是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形成有利於科學發展的宏觀調控體系,最大限度地提高各種資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

礦產勘查需要多種勘查要素共同發揮作用。這些因素可以通過發揮市場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實現優化配置,進而達到最佳的礦產勘查效果。礦產勘查要素包括探礦權、勘查資金、勘查人員、勘查技術和設備等。壹般情況下,壹個單位不可能(也沒有必要)具備礦產勘查的所有要素,壹個企業即使具備勘查的所有要素也不可能充分利用。只有通過市場才能實現要素的優化配置,使各要素充分發揮作用,並憑借其在勘探活動中的貢獻獲得回報,實現勘探活動的可行性。

礦產勘查要素配置涉及三個市場,即礦業權市場、風險勘查資本市場和勘查技術服務市場。目前,我國礦產勘查要素市場還很不完善,特別是缺乏風險勘查資本市場,導致風險勘查融資渠道單壹,融資受限,在壹定程度上影響了勘查行業的發展。壹方面,政府要通過法律法規和政策來規範和完善礦業權市場和勘查技術服務市場。加快建立風險投資資本市場。另壹方面,要通過宏觀調控來彌補市場的缺陷。

總之,地質工作體制機制建設的主要目標和任務是完善勘查要素市場體系和運行環境,準確定位和構建政府職責,培育成熟市場主體,充分發揮勘查要素市場配置的基礎性作用,科學合理發揮政府宏觀調控作用,最大限度提高各類勘查要素的配置和使用效率。

第三,充分發揮地勘基金的作用,實現公益性和商業性地質工作的有機銜接。

地質找礦是尋找和識別礦產資源,獲取礦產儲量信息的過程,有壹個認識的漸進規律。

總的來說,地質找礦是壹個從基礎地質到遠景調查(潛力評價)、預調查、普查、詳查、勘探(開發)的連續過程,也是壹個認識不斷深化、找礦風險逐漸降低、工作區域逐漸縮小、投入不斷增加的過程。總的來說,具有周期長、風險大、投資高的特點。

針對這壹特點,發達國家普遍采取通過市場配置要素資源的措施,但在不同階段有不同的運行模式。基礎地質工作由國家財政撥款,找礦活動主要由高風險階段(預調查-詳查)的初級勘查公司進行。通過風險探索資本市場融資,分散投資風險,具有靈活便捷的準入和退出機制。在低風險階段,大公司介入。

在我國計劃經濟時期,財政投資是從基礎工作到勘探完成的全過程。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建立和完善,國家財政資金應逐步退出礦產勘查,最終目標是建立和完善礦產勘查市場體系,充分發揮市場在配置勘查要素中的基礎性作用,國家財政資金應開展基礎性、公益性地質工作。目前,由於我國地質勘查市場體系不完善,缺乏風險勘查資本市場。為了維持礦產勘查行業的健康運行,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別設立了地質勘查基金,旨在降低勘查風險,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其中政府是管理者,地勘基金是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不與社會爭利。在勘探基金的運作中,要註意兩點:壹是避免政府以投資者的身份進入勘探市場牟利;二是避免基金獨立運作,自成體系。地質勘查資金必須與基礎性、公益性地質工作統壹調配,分工合理,形成合力。例如,中央地質找礦基金受政府委托負責中央財政出資的礦權設立和成果處置,地質調查局負責中央財政出資的地質工作的統壹部署和組織,以及成果的質量監督和驗收。

第四,深化地勘單位改革

中國的地勘隊伍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和發展起來的。當時的體制設置有三個顯著特點:壹是地質工作經費(資金)全部由中央財政支付。第二,地勘單位是國家設立的事業單位,根據國家下達的計劃分配資金,隨著地質工作任務的完成而核銷資金。三是負責職工和單位的社會管理。可見,地勘單位同時承擔著政府、事業單位和企業的責任。地勘單位改革的目標是政事企分開,即地勘單位的社會管理職責由政府承擔,事業單位的職責由規範的公益性地質調查隊承擔。通過改革地勘單位,培育壹批適應市場經濟的標準化勘查企業,形成礦產勘查市場主體。

圖7-1反映了地勘單位承擔的不同責任。這三種責任的分離符合市場經濟規律,是必然趨勢。通過調查發現,大多數地勘單位在內部管理上形成了分業管理的格局。但是要實現三者的分離還有很多困難和問題。我們還需要繼續探索實現這壹目標的途徑。

河南省地質勘查局在改革實踐的探索中,提出了“兩精益壹過渡”模式(圖7-2),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得到了廣大職工的支持。“先立後破”的思路是按照規範化機構、規範化企業的要求,以原地質隊和相關單位為過渡實體,打造壹支精幹的地方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和充滿活力的商業性勘查市場主體。局人事按照公務員管理,具體負責“兩精簡壹過渡”的實施。建設壹支精幹的公益性地質隊伍,明確省級地質調查院和省轄市地質調查院為公益性事業單位,納入省級財政預算管理,由廳、局管理,以局為主。建立公益性地質調查隊經常性工作的經費保障機制;理順中央和地方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關系,完善公益性地質成果發布和使用制度;完善崗位設置和聘用機制,健全科技創新激勵機制。建設壹支精幹的商業性地勘隊伍。經省財政廳批準,該局所屬15地勘單位共同出資組建河南豫礦資源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豫礦公司),作為該局商業性礦產勘查項目的投融資平臺,並使之成為連接各單位利益的紐帶。公益隊與商業隊分離後,過渡單位承擔著管理地勘經費、穩定地勘隊伍、承擔地勘項目、壯大單位實力、落實扶持政策、實現平穩過渡的重要職責。逐步分離地勘單位承擔的社會職能,將地勘單位舉辦的學校、醫院整個系統交給地方政府。過渡時期的事業單位嚴格控制隊伍規模,基本不招聘新人員;既要繼續管好離退休人員,授權監管地勘企業國有資產等社會工作,又要開展壹些政策允許的經營活動;省級財政繼續維持國有地勘單位過渡期各項預算支出,繼續執行相關優惠政策: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

圖7-1中地勘單位承擔的三種不同職責示意圖

圖7-2河南省地質勘查局組織結構改革與調整示意圖

五、建立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常態投入機制。

地質工作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先導性和基礎性工作,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的方方面面。地質工作可分為公益性地質工作和商業性地質工作。《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明確了公益性地質工作和商業性地質工作分開運行。公共地質工作主要是提供符合公眾需求的公共地質產品(成果)和服務,主要包括基礎地質工作、礦產資源調查與潛力評價、地質環境調查、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地質研究等工作,壹般由政府出資,主要由公共地質調查隊承擔,成果由社會享有。因此,非營利性地質工作是國家財政支持的重點事業。

大多數情況下,非營利性地質工作直接服務於政府的管理職能,同時也提供企事業單位和廣大公眾所需的地質成果和地質信息。公益性地質工作根據其工作方式和運行特點分為兩類:壹類是需要定期更新的工作,如基礎地質填圖;另壹類是需要實時監測的工作,如地質災害監測、地下水監測等。這些工作需要連續進行,不能間斷進行。以基礎地質填圖為例,目前,我國中小比例尺基礎地質調查可測面積已基本完成。但是,由於新的地質理論、方法和技術的進步,帶來了新的標準和要求,經濟社會發展對基礎地質工作的新要求,要求基礎地質填圖有壹個更新周期。我國大比例尺基礎地質調查工作相對較低,1 ∶ 5萬的區域地質調查僅完成了約24%的可測面積。因此,公益性地質工作需要定期投入。而且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不斷提高,對公益性地質工作的需求也在增加,公益性地質工作的經常性經費應保持穩定增長。《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指出,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開展公益性地質工作。明確中央和省級財政要按照部門預算管理要求,將公益性地質調查隊經常性支出及其他相關經費列為財政支出的重點內容,切實保障公益性地質調查隊運行和工作。

美國等發達市場經濟國家公益性地質工作的經費主要來自政府預算,以法律和規劃的形式保證了穩定、持續的資金供給。目前,公益性地質工作缺乏穩定的財政投入保障機制,國家公共財政支出科目中沒有保障公益性地質工作長期可持續發展的科目。原中央政府收取的地質勘探費已撥給省級財政和原工業部門的地質勘探單位,主要用於人頭費和協助轉產。

因此,必須建立穩定的公益性地質工作財政投入保障機制。調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在政府支出分類科目中增設“公益性地質工作”支出科目,將公益性地質工作支出預算作為永久科目並入本科目,確保對公益性地質工作長期穩定的財政支持,並根據實際需要逐年增加。戰略礦產勘查等工作仍可通過專項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