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基金投資 - 請問債券分析人員都看哪些專業的網站?

請問債券分析人員都看哪些專業的網站?

圍繞對沖基金的三個核心問題是:什麽是對沖基金?對沖基金是否導致高風險,特別是是否引發了1997年的亞洲金融危機?要不要對對沖基金加強監管以及如何加強監管?

雖然對沖基金早已成為全球輿論關註的焦點,但國內的研究並不多見。本文的報告分三部分:壹是介紹對沖基金的概況,揭開對沖基金神秘的面紗;二是分析對沖基金是否壹定導致金融風險,是否導致了1997年的亞洲金融危機;三是介紹是否要對對沖基金加強監管的討論。

壹、對沖基金概況

1、什麽是對沖基金(定義和特點)

能說出對沖基金的許多別名,如套頭基金、套利基金和避險基金,但要說清對沖基金是什麽並非易事。90年代以來國內出版的多種大型金融工具書,如《新國際金融辭海》(劉鴻儒主編,1994年)、《國際金融全書》(王傳綸等主編,1993年),選入了“對沖(hedging)”、“基金(fund)”、“套利(arbitrage)”、“***同基金(mutual fund)”等條目,卻沒有“對沖基金”的條目,說明直到90年代中期,雖然對沖基金的壹些相關術語早已進入,對沖基金卻還聞所未聞。

國外對對沖基金的理解也頗為混亂不壹,試列舉壹些最新的研究文獻對對沖基金的定義如下。IMF的定義是“對沖基金是私人投資組合,常離岸設立,以充分利用稅收和管制的好處”。美國第壹家提供對沖基金商業數據的機構Mar/Hedge的定義是 “采取獎勵性的傭金(通常占15—25%),並至少滿足以下各標準中的壹個:基金投資於多種資產;只做多頭的基金壹定利用杠桿效應;或者基金在其投資組合內運用各種套利技術。”美國另壹家對沖基金研究機構HFR將對沖基金概括為:“采取私人投資合夥公司或離岸基金的形式,按業績提取傭金、運用不同的投資策略。”著名的美國先鋒對沖基金國際顧問公司VHFA的定義是 “采取私人合夥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主要投資於公開發行的證券或金融衍生品。”

美聯儲主席格林斯潘,在向美國國會就長期資本管理公司(LTCM)問題作證時給出了壹個對沖基金的間接定義。他說,LTCM是壹家對沖基金,或者說是壹家通過將客戶限定於少數十分老練而富裕個體的組織安排以避開管制,並追求大量金融工具投資和交易運用下的高回報率的***同基金 。

根據以上定義,尤其是格林斯潘的間接定義,我們認為,對沖基金並非 “天外來客”,實質仍不外乎是壹種***同基金,只不過組織安排較為特殊,投資者(包括私人和機構)較少,打個形象的比方,它就像是“富人投資俱樂部”,相比之下普通***同基金便是“大眾投資俱樂部”。由於對沖基金特殊的組織安排,它得以鉆現行法律的空子,不受監管並可不受約束地利用壹切金融工具以獲取高回報,從而衍化出與普通的***同基金的諸多區別開來。

有人認為,對沖基金的關鍵是應用杠桿,並投資於衍生工具。但實際上正如IMF所指出的,另外壹些投資者也參與對沖基金完全相同的操作,如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的自營業務部門持倉、買賣衍生品並以與對沖基金相同的方式變動它們的資產組合。許多***同基金,養老基金,保險公司和大學捐款參與壹些相同的操作並且名列對沖基金的最重要投資者。此外,從壹個細分的銀行體系中商業銀行的總資產和債務是它們的資本的好幾倍這個意義上看,商業銀行也在運用杠桿。

通過對文獻的解讀,試將對沖基金與壹般***同基金作如下對比(表1),從中可清楚地看出對沖基金的特點,進而確切把握究竟什麽是對沖基金。

表1 對沖基金與***同基金的特征比較

對沖基金 ***同基金

投資者人數 嚴格限制 美國證券法規定:以個人名義參加,最近兩年裏個人年收入至少在20萬美元以上;如以家庭名義參加,夫婦倆最近兩年的收入至少在30萬美元以上;如以機構名義參加,凈資產至少在100萬美元以上。1996年作出新的規定:參與者由100人擴大到了500人。參與者的條件是個人必須擁有價值500萬美元以上的投資證券。 無限制

操作 不限制 投資組合和交易受限制很少,主要合夥人和管理者可以自由、靈活運用各種投資技術,包括賣空、衍生證券的交易和杠桿 限制

監管 不監管 美國1933年證券法、1934年證券交易法和1940年的投資公司法曾規定不足100投資者的機構在成立時不需要向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等金融主管部門登記,並可免於管制的規定。因為投資者對象主要是少數十分老練而富裕的個體,自我保護能力較強。 嚴格監管 因為投資者是普通大眾,許多人缺乏對市場的必要了解,出於避免大眾風險、保護弱小者以及保證社會安全的考慮,實行嚴格監管。

籌資方式 私募 證券法規定它在吸引顧客時不得利用任何傳媒做廣告,投資者主要通過四種方式參與:依據在上流社會獲得的所謂“投資可靠消息”;直接認識某個對沖基金的管理者;通過別的基金轉入;由投資銀行、證券中介公司或投資咨詢公司的特別介紹。 公募 公開大做廣告以招徠客戶

能否離岸設立 通常設立離岸基金 好處:避開美國法律的投資人數限制和避稅。通常設在稅收避難所如處女島(Virgin Island)、巴哈馬(Bahamas)、百慕大(Bermuda)、鱷魚島(Cayman Island)、都柏林(Dublin)和盧森堡(Luxembourg),這些地方的稅收微乎其微。MAR於1996年11月統計的對沖基金管理的680億美元中,有317億美元投資於離岸對沖基金。這表明離岸對沖基金是對沖基金行業的壹個重要組成部分。WHFA統計,如果不把“基金的基金”計算在內,離岸基金管理的資產幾乎是在岸基金的兩倍。 不能離岸設立

信息披露程度 信息不公開,不用披露財務及資產狀況 信息公開

經理人員報酬 傭金+提成 獲得所管理資產的1%-2%的固定管理費,加上年利潤的5%-25%的獎勵。 壹般為固定工資

經理能否參股 可以參股 不參股

投資者抽資有無規定 有限制 大多基金要求股東若抽資必須提前告知:提前通知的時間從30天之前到3年之前不定。 無限制或限制少

可否貸款交易 可以自有資產作抵押貸款交易 不可以貸款交易

規模大小 規模小 全球資產大約為3000億。 規模大 全球資產超過7萬億

業績 較優 1990年1月至1998年8月間年平均回報率為17%,遠高於壹般的股票投資或在退休基金和***同基金中的投資(同期內華爾街標準-普爾500家股票的年平均增長率僅12%)。據透露,壹些經營較好的對沖基金每年的投資回報率高達30-50%。 相比要遜色

2、什麽是“對沖(hedging)”,為什麽要對沖?

“對沖”又被譯作“套期保值”、“護盤”、“扶盤”、“頂險”、“對沖”、“套頭交易”等。早期的對沖是指“通過在期貨市場做壹手與現貨市場商品種類、數量相同,但交易部位相反之合約交易來抵消現貨市場交易中所存價格風險的交易方式”(劉鴻儒主編,1995)。早期的對沖為的是真正的保值,曾用於農產品市場和外匯市場 。套期保值者(hedger)壹般都是實際生產者和消費者,或擁有商品將來出售者,或將來需要購進商品者,或擁有債權將來要收款者,或負人債務將來要償還者,等等。這些人都面臨著因商品價格和貨幣價格變動而遭受損失的風險,對沖是為回避風險而做的壹種金融操作,目的是把暴露的風險用期貨或期權等形式回避掉(轉嫁出去),從而使自己的資產組合中沒有敞口風險。比如,壹家法國出口商知道自己在三個月後要出口壹批汽車到美國,將收到100萬美元,但他不知道三個月以後美元對法郎的匯率是多少,如果美元大跌,他將蒙受損失。為避免風險,可以采取在期貨市場上賣空同等數額的美元(三個月以後交款),即鎖定匯率,從而避免匯率不確定帶來的風險。對沖既可以賣空,又可以買空。如果妳已經擁有壹種資產並準備將來把它賣掉,妳就可以用賣空這種資產來鎖定價格。如果妳將來要買壹種資產,並擔心這種資產漲價,妳就可以現在就買這種資產的期貨。由於這裏問題的實質是期貨價格與將來到期時現貨價格之差,所以誰也不會真正交割這種資產,所要交割的就是期貨價格與到期時現貨價格之差。從這個意義上說,對該資產的買賣是買空與賣空。

那麽什麽是對沖基金的“對沖“?不妨舉出對沖基金的鼻祖Jones的例子。Jones悟出對沖是壹種市場中性的戰略,通過對低估證券做多頭和對其它做空頭的操作,可以有效地將投資資本放大倍數,並使得有限的資源可以進行大筆買賣。當時,市場上廣泛運用的兩種投資工具是賣空和杠桿效應。Jones將這兩種投資工具組合在壹起,創立了壹個新的投資體系。他將股票投資中的風險分為兩類:來自個股選擇的風險和來自整個市場的風險,並試圖將這兩種風險分隔開。他將壹部分資產用來維持壹籃子的被賣空的股票,以此作為沖銷市場總體水平下降的手段。在將市場風險控制到壹定限度的前提下,同時利用杠桿效應來放大他從個股選擇中獲得的利潤,策略是,買進特定的股票作多頭,再賣空另外壹些股票。通過買進那些“價值低估”的股票並賣空那些“價值高估”的股票,就可以期望不論市場的行情如何,都可從中獲得利潤。因此,Jones基金的投資組合被分割成性質相反的兩部分:壹部分股票在市場看漲時獲利,另壹部分則在市場下跌時獲利。這就是“對沖基金”的“對沖”手法。盡管Jones認為股票選擇比看準市場時機更為重要,他還是根據他對市場行情的預測增加或減少投資組合的凈敞口風險。由於股價的長期走勢是上漲的,Jones投資總的說來是“凈多頭”。

加入金融衍生工具比如期權以後會怎麽樣?不妨再舉個例子。如果某公司股票的現價為150元,估計月底可升值至170元。傳統的做法是投資該公司股票,付出150元,壹旦獲利20元,則利潤與成本的比例為13.3%。但如果用期權,可以僅用每股5元(現股價)的保證金買入某公司本月市場價為150元的認購期權,如果月底該公司的股價升至170元,每股帳面可賺20元,減去保證金所付出的5元,凈賺15元(為簡便計,未算手續費),即以每股5元的成本獲利15元,利潤與成本的比率為300%,如果當初用150元去作期權投資,這時賺的就不是20元,而是驚人的4500元了。

可見,如果適當地運用衍生工具,只需以較低成本就可以獲取較多利潤,就象物理學中的杠桿原理,在遠離支點的作用點以較小的力舉起十分靠近支點的重物。金融學家將之稱為杠桿效應。這種情況下,假如說不是為了避險(也就是實際上不對沖),而純粹是作市場的方向,並且運用杠桿來進行賭註,壹旦做對了,當然能獲暴利,不過風險也極大,壹旦失手損失也呈杠桿效應放大。美國長期資本管理基金(LTCM)用自有資金22億美元作抵押,貸款1250億美元,其總資產1200多億美元,它所持有的金融產品涉及的各種有價證券的市值超過壹萬億美元,杠桿倍數達56.8,只要有千分之壹的風險就可遭滅頂之災。

3、對沖基金類別(Strategy Defined)

Mar/Hedge根據基金經理的報告將對沖基金分為8類:

1、宏觀(Macro)基金:根據股價、外匯及利率所反映出來的全球經濟形勢的變化進行操作。

2、全球(Global)基金:投資於新興市場或世界上的某些特定地區,雖然也像宏觀基金那樣根據某壹特殊市場的走勢進行操作,但更偏向選擇單個市場上行情看漲的股票,也不像宏觀基金那樣對指數衍生品感興趣;

3、多頭(Long Only)基金:傳統的權益基金,其運作結構與對沖基金相類似,即采取獎勵性傭金及運用杠桿。

4、市場中性(Market-neutral)基金:通過多頭和空頭的對沖操作來減少市場風險,從這個意義上講,它們的投資哲學與早期對沖基金(如Jones基金)最為接近。這壹類基金包括可轉換套利基金;對股票和期指套利的基金;或者根據債券市場的收益曲線操作的基金等;

5、部門(Sectoral)對沖基金:投資於各種各樣的行業,主要包括:保健業、金融服務業、食品飲料業、媒體通訊業、自然資源業、石油天然氣業、房地產業、技術、運輸及公用事業等;

6、專事賣空(dedicated short sales)基金:從經紀人處借入他們判斷為“價值高估”的證券並在市場上拋售,以期在將來以更低的價格購回還給經紀人。投資者常為那些希望對傳統的只有多頭的投資組合進行套期保值,或希望在熊市時持有頭寸的投資者;

7、重大事件驅動(Event-driven)基金:投資主旨是利用那些被看作是特殊情況的事件。包括不幸(distressed)證券基金,風險套利基金等。

8、基金的基金(Funds of funds):向各個對沖基金分配投資組合,有時用杠桿效應。

美國先鋒對沖基金研究公司(1998)則將對沖基金分為15類:

1、 可轉換套利Convertible Arbitrage)基金:指購買可轉換證券(通常是可轉換債券)的資產組合,並通過賣空標的普通股對股票的風險進行對沖操作。

2、 不幸證券(Distressed Securities)基金:投資於並可能賣空已經或預期會受不好環境影響的公司證券。包括重組、破產、蕭條的買賣和其它公司重構等。基金經理人運用標準普爾賣出期權(put Option)或賣出期權溢價(put option spread ) 進行市場對沖。

3、 新興市場(Emerging Markets)基金:投資於發展中或“新興”國家的公司證券或國家債券。主要是做多頭。

4、 權益對沖(Equity Hedge)基金:對壹些股票做多頭,並隨時賣空另外壹些股票或/和股指期權。

5、 權益市場中性基金(Equity Market Neutral):利用相關的權益證券間的定價無效謀求利潤,通過多頭和空頭操作組合降低市場敞口風險(Exposure)。

6、 不對沖權益基金(Equity Non-Hedge):盡管基金有能力用短賣股票和/或股指期權進行對沖操作,但主要是對股票做多頭。這類基金被稱為“股票的采擷者”。

7、 重大事件驅動型基金(Event-Driven):也被稱作“公司生命周期”投資。該基金投資於重大交易事件造成的機會,如並購、破產重組、資產重組和股票回購等。

8、 固定收入(Fixed Income:)基金:指投資於固定收入證券的基金。包括套利型基金、可轉換債券基金、多元化基金、高收益基金、抵押背書基金等。

9、宏觀基金(Macro):指在宏觀和金融環境分析的基礎上直接對股市、利率、外匯和實物的預期價格移動進行大筆的方向性的不對沖的買賣。

10、市場時機基金(market timing):買入呈上升趨勢的投資品,賣出呈下滑趨勢的投資品。該基金主要是在***同基金和貨幣市場之間進行買賣。

11、合並套利基金(Merger Arbitrage):有時也稱為風險套利,包括投資於事件驅動環境如杠桿性的收購,合並和敵意收購。

12、相對價值套利基金(Relative Value Arbitrage):試圖利用各種投資品如股票、債券、期權和期貨之間的定價差異來獲利。

13、部門(Sector)基金:投資於各個行業的基金。

14、空頭基金(Short Selling):包括出售不屬於賣主的證券,是壹種用來利用預期價格下跌的技術。

15、基金的基金(Fund of Funds):在基金的多個經理人或管理帳戶之間進行投資。該戰略涉及經理人的多元資產組合,目標是顯著降低單個經理人投資的風險或風險波動。

盡管有以上許多種對沖基金的類別,但壹般說來,主要是兩大類。

壹是宏觀(Macro)對沖基金,最著名的就是索羅斯的量子基金。很多人都以為宏觀對沖基金是最兇惡的基金,風險最大,其實宏觀對沖基金的風險並非最大,壹般只使用4-7倍的杠桿。雖然宏觀對沖基金追求投資戰略的多元化,但這類基金仍有幾個***同的特征:

A、利用各國宏觀的不穩定。尋找宏觀經濟變量偏離穩定值並當這些變量不穩定時,其資產價格以及相關的利潤會劇烈波動的國家。這類基金會承擔相當的風險,以期有可觀的回報。

B、經理人尤其願意進行那些損失大筆資本的風險顯著為零的投資。如在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中,投資者判斷泰銖將貶值,雖然無法準確預料具體貶值的日期,但可斷定不會升值,因此敢放膽投資。

C、當籌資的成本較低時,最有可能大量買入。便宜的籌資使它們即使對事件的時期不確定時也敢於大量買入並持倉。

D、經理人對流動性市場很感興趣。在流動市場上它們可以以低成本做大筆的交易。而在新興市場,有限的流動性和有限的可交易規模對宏觀對沖基金和其他試圖建倉的投資者造成壹定的約束。新興市場對與離岸同行有業務往來的國內銀行進行資本控制或限制使得對沖基金很難操縱市場。由於在較小的、缺乏流動性的市場,無法匿名投資,經理人還擔心會被當作政府或中央銀行交易的對立方。

另壹類是相對價值(Relative Value)基金,它對密切相關的證券(如國庫券和債券)的相對價格進行投資,與宏觀對沖基金不壹樣,壹般不太冒市場波動的風險。但由於相關證券之間的價差通常很小,不用杠桿效應的話就不能賺取高額利潤,因此相對價值基金比宏觀對沖基金更傾向於用高杠桿,因而風險也更大。最著名的相對價值基金就是LTCM。LTCM的總裁梅裏韋瑟相信“各類債券間的差異自然生滅論”,即在市場作用下,債券間不合理的差異最終會消彌,因此如果洞察先機,就可利用其中的差異獲利。但債券間的差異是如此之小,要賺錢就必須冒險用高杠桿。LTCM在歐洲債市壹直賭“在歐元推出之前,歐盟各國間債券利息差額將逐漸縮小”,因為德國和意大利是第壹批歐元國成員,希臘也於今年5月宣布加入單壹歐幣聯盟,於是LTCM大量持有意大利、希臘國債以及丹麥按揭債券的多倉,同時也持有大量德國國債的空倉。與此同時,在美國債市,LTCM的套利組合是購入按揭債券和賣出美國國債。1998年8月14日俄羅斯政府下令停止國債交易,導致新興市場債券大跌,大量外資逃離並將德國和美國的優質債市視為安全島。於是德、美兩國國債在股市面臨回調的刺激下,價格屢創新高,同時新興市場債市則暴跌,德、美國債與其他債券的利息差額拉大。1998年年1至8月,意大利10年期債息較德國10年期債息高出值A1的波動基本保持在0.20-0.32厘之間;俄羅斯暫停國債交易後,A1值迅速變大,更在8月底創出0.57厘的11月來新高;進入9月,A1變化反復,但始終在0.45厘上的高位;9月28日更是報收0.47厘,A1的增高意味著LTCM“買意大利和希臘國債,賣德國國債”的投資組合失敗了(希臘國債虧損同理於意大利國債);同時持有的大量俄國國債因為停止交易而成為廢紙;丹麥按揭債券自然也難逃跌勢。在美國,市債交易異常火爆,國債息減價增。自1998年8月1日後,市場利率較10年期美國國債利息高出值A2大幅攀升;8月21日,美國股市大跌,道瓊斯工業平均指數跌掉512點。同時,美國公司債券的拋壓同國債強勁的買盤形成鮮明對比,國債的利息被推到29年來低位,LTCM逃離持有的美國國債空倉被“逼空”。因此,LTCM在歐美債券市場上的債券投資組合上多空兩頭巨損,9月末,公司資產凈值下降78%,僅余5億美元,瀕臨破產的邊緣。

3、 對沖基金的歷史與現狀

(1)創始階段:1949-1966年

對沖基金的鼻祖是Alfred Winslow Jones。瓊斯最初是壹個社會學家,後來成為壹個記者,再後來成為基金經理人。1949年Jones任職於《財富》雜誌期間,受命調查市場分析的技術方法並撰寫文章。結果無師自通,幾乎在壹夜之間從壹個新手成為壹個精通者,並在文章發表兩個月前,建立起壹家合夥的投資公司。公司帶有後來的對沖基金的經典特征,所以被認為是世界上第壹家對沖基金。存在壹個獎勵傭金制和把他自己的資本投入基金,向壹般經理人員支付的薪水占所實現利潤的20%。此外,Jones在隨後的十年裏還創建了壹套模擬指標。

Jones公司起初是壹家普通合夥公司,後來則改為有限合夥公司,其運作保持著秘密狀態,業績良好。

(2)初步發展和變化階段:1966-1968年

1966年《財富》的另壹位記者Carol Loomis發現了業績不凡的Jones基金,撰文盛贊 “Jones是無人能比的”。該文詳細描述了Jones基金的結構和激勵方式,以及jones在後來幾年創建的模擬指標,並列出Jones基金的回報率-酬金凈額,發現大大超過了壹些經營最成功的***同基金。例如,它過去五年的回報率比誠信趨勢(Fidelity Trend )基金高出44%,過去10年的回報率則比Dreyfas基金高87%。這導致了對沖基金數目大增,雖然並不知道在隨後幾年中所建立的基金的準確數字,但根據SEC的壹項調查,截至1968年底成立的215家投資合夥公司中有140家是對沖基金,其中大多數是在當年成立的。

雖然對沖基金的迅速成長與強勁的股票市場同步,但壹些基金經理發現通過賣空來對沖投資組合不僅難度大、耗時,且成本高昂。結果,許多基金越來越求助於高額頭寸來放大股票多頭的戰略,從而對沖基金開始向多種類別發展,所謂“對沖”,不過是象征性的意義罷了。

(3)低潮階段:1969-1974年

1969—1970年的股市下跌給對沖基金業以災難性的打擊,據報道,SEC在1968年底所調查的28家最大的對沖基金,至70年代末其管理的資產減少了70%(由於虧損和撤資),其中有5家關門大吉。規模較小的基金情況則更糟。1973—1974年的股市下跌,再次使對沖基金急劇萎縮。

(4)緩慢發展階段:1974-1985年

從1974—1985年,對沖基金重新以相對秘密的姿態進行運作。雖然宏觀對沖基金在此期間嶄露頭角,但總的說來發展不是太快。

(5)大發展階段:90年代之後

對沖基金是隨著金融管制放松後金融創新工具的大量出現興盛起來的,特別是90年以後,經濟和金融全球化趨勢的加劇,對沖基金迎來了大發展的年代。1990年,美國僅有各種對沖基金1500家,資本總額不過500多億美元。90年代以來,對沖基金高速增加,最近兩年的發展速度更是驚人。據美國《對沖基金》雜誌調查,目前約有4000家基金資產超過4000億美元。據基金顧問公司TASS的資料表明,目前全球約有4000多對沖基金,比兩年前的數目多出逾壹倍,所管理的資產總值則由1996年1500億美元,大幅增加至目前的4000億美元。而美國先鋒對沖基金國際顧問公司的資料則認為,對沖基金目前在全球已超過5000個,管理資產在2500億美元以上。另據預測,今後5-10年間,美國的對沖基金還將以每年15%的速度增長,其資本總額的增長將高於15%。值得註意的是,美國的對沖基金正在把退休資金以及各種基金會和投資經理人吸引過來,形成更強大的勢力。5年前,退休資金和各種基金會的投資在對沖基金資本總額中僅占5%,現在已猛增到80%。

5、目前國際上主要的對沖基金組織

目前,世界上只有美國有對沖基金。歐洲壹些國家也有類似的基金,但正式名稱不叫對沖基金。

對沖基金聲名顯赫,許多人猜想它壹定是“巨無霸”(“600磅的大猩猩”),其實大部分的對沖基金規模並不大。按資本總額來區分:5億美元以上的僅占5%;5000萬-5億美元的約占30%;500萬美元以下的約占65%。約有四分之壹的對沖基金總資產不超過1000萬美元,有人說,“它們的運作像個小作坊,通常是在僅有壹兩個人的辦公室裏工作。”

排名前10位的美國國際對沖基金依次為:美洲豹基金(資產100億美元)、量子基金(資產60億美元)、量子工業基金(資產24億美元)、配額基金(資產17億美元)、奧馬加海外合夥人基金(資產三類17億美元)、馬弗立克基金(資產17億美元)、茲維格-迪美納國際公司(資產16億美元)、類星體國際基金(資產15億美元)、SBC貨幣有價證券基金(資產15億美元)、佩裏合夥人國際公司(資產13億美元)。

排名前10位的美國國內對沖基金依次為:老虎基金(資產51億美元)、穆爾全球投資公司(資產40億美元)、高橋資本公司(資產14億美元)、帽際基金(INTERCAP,資產13億美元)、羅森堡市場中性基金(資產12億美元)、埃林頓綜合基金(資產11億美元)、套利稅收等量基金(資產10億美元)、定量長短賣資金(資產9億美元)、SR國際基金(資產9億美元)、佩裏合夥人公司(資產8億美元)。

二、對沖基金與金融風險

90年代以來,對沖基金行業獲得極大的發展,其表現引人矚目,而90年代也是國際金融動蕩不安,風險日增的年代,從1992年歐洲貨幣危機,1994年債券市場危機機墨西哥危機,到1997年的亞洲金融危機,世界似乎越來越不得安寧。許多人指責對沖基金是金融風險之源,特別是導致了亞洲金融危機。對於這壹流行的說法,我們先作壹般性的討論,然後再引證資料,介紹壹些對對沖基金在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中扮演的角色所作的實證分析。

1、對沖基金與金融風險:壹般性討論

壹般來說,對沖基金並不具有較其他機構投資者更不安全的特性,理由如下:

(1)相對較小的規模。到1997年底,對沖基金全球資產僅3000億美金,而成熟市場的機構投資者所管理的資產超過20萬億美金,其中美國、英國、加拿大、日本、德國的***同基金、退休基金、保險公司及非金融性公司所管理的資金高達11萬億美元,全球***同基金則在1996年就已有7萬億美元之多。

(2)大部分對沖基金不用杠桿或所用的杠桿比例小。有人或許會說,對沖基金雖然規模小,但使用杠桿作用大。事實並非如此。VHFA的研究表明,對沖基金整體上運用的杠桿比較適度。約30%的對沖基金不運用杠桿,約54%的對沖基金運用小於2:1的杠桿(1美元當作2美元投資),只有16%的對沖基金運用大於2:1的杠桿(即借貸額超過了其資本額)。極少數的對沖基金的杠桿大於10:1。並且大多數運用高杠桿的對沖基金進行各種各樣的套利戰略,因此其杠桿的量不壹定是其實際市場風險的壹個準確尺度。與此同時,銀行、公司及機構投資者也運用杠桿,考慮到它們管理的資產加起來數倍於對沖基金,誰的作用更大不難想象。

(3)對沖基金信息匱乏。有人認為,對沖基金還可利用“羊群效應”,自己作領頭羊。如果這是真的話,將取決於信息及處理信息的能力。實際上,對沖基金的管理費用較低,人員很少,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