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物業公司是開發商的子公司,有的物業公司和開發商的法人代表是同壹個人,但不代表開發商就是物業公司。如果業主遇到房屋漏水,多次找物業維修卻無法解決問題,業主應該起訴開發商,而不是物業公司。
房屋漏水糾紛的解決
1.首先要搞清楚這個管理責任屬於誰。公共設施由物業負責,從維修基金中支付;非公共設施要看是屬於專屬部分還是* * *部分。當事人之間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由專有部分的所有人負責管理和維護。但對於* * * *的某些部分由誰來負責管理和維護,存在爭議。
如果防水層有設施作為* * *,由於屬於隱蔽工程,壹般認為樓上住戶作為實際使用人應承擔合理使用的行為義務,樓下作為受益人也有相應的義務,主要體現在費用承擔上。
2.開發商責任:保修期內,非人為原因造成漏水,由開發商承擔全部責任。
根據《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第壹條第(二)款,涵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外墻的防滲漏,第(四)款電氣管道、給排水管道及設備安裝為兩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3.公平責任:對於過了保修期的房子,當事人沒有過錯(或者沒有證據證明自己有過錯)。如果防水層自然老化,此時的維修費用根據《民通》132條的規定,根據變現情況,由當事人分攤,壹般為壹人壹半。
4.物業的責任:漏水肯定不是物業造成的,但是如果物業疏於管理,或者沒有及時處理問題,導致損失擴大或者出現更嚴重的問題,那麽物業應該承擔責任。
前者如管道堵塞,不是物業造成的,但根據物業管理合同及相關規定,物業公司應定期檢查清理,如未能做到,可追究物業責任;後者,比如樓上違規裝修,物業還沒有制止,那麽可以找物業要求賠償損失。
延長信息屋服務質量的保修期
主體結構工程的質量保修期為設計文件確定的建築設計使用年限。保溫工程質量保修期不得少於5年,防水工程質量保修期不得少於5年,裝飾工程質量保修期不得少於2年。
其他室外材料裝飾質量的保修期不得低於5年;除五金件外,保修期不得少於2年,外窗和入戶門的保修期不得少於5年。
除隱蔽安裝的給排水管道和* * * *使用的給排水管道外,采暖制冷系統的質量保修期不低於10年,隱蔽安裝的管道的質量保修期不低於2年。
采礦和制冷系統的質量保證期不得少於2年。除電纜質量保修期外,電氣工程質量保修期不得少於2年。智能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期不得少於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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