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向事故車輛的保險公司索賠:事故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支付施救費用;
三、向肇事司機索賠: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肇事後逃逸的,可以直接向肇事司機索賠。
四。補償項目
1.醫療費用:指受害人受到人身傷害後,接受醫療檢查、治療和康復訓練所必需的費用。
2.護理費:護理費是指受害人因人身傷害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幫助而支付的費用。
3.誤工費:誤工費是指對受害人從受傷到完全康復期間,因不能從事正常工作或勞動而損失或減少的工作和勞動收入的補償。
4.交通費:交通費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同人員為就醫或轉送醫院治療而實際發生的交通費用。
5.住院夥食補助費:住院夥食補助費是指受害人住院期間或死亡受害人住院期間需要補助夥食的費用。
6.營養費:營養費根據受害人的殘疾情況和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7.喪葬費:受害人死亡應當支付喪葬費,喪葬費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六個月計算。
8.傷殘賠償:對因人身傷害和傷殘而喪失全部或部分勞動能力的受害人的財產補償。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並按照受害人自傷殘之日起的年齡計算。
9.殘疾輔助器具費:按實際金額或鑒定結果計算。
10.被撫養人生活費:根據被撫養人的人數和年齡以及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計算。
11.精神撫慰金:公民身體權利、健康權利受到的損害構成傷殘或者死亡的,精神撫慰金的數額根據受害人的傷殘等級或者死亡結果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由逃逸的壹方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毀滅、偽造現場或者毀滅證據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