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生育津貼報銷政策
1、符合計劃生育晚育條件(滿24周歲)的初產婦,增加1個月的生育津貼;
2、分娩時符合醫學指征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壹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
4、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1個月的生育津貼。
按0.8%費率繳納生育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其參保女職工妊娠3個月以上(含3個月)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1個半月生育津貼;3個月以下流產,享受1個月生育津貼;患子宮外孕的,享受1個月生育津貼。
二、計劃生育費報銷政策
1、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補償500元(限生育壹孩前的流產,並且能享受壹次);
2、懷孕7個月以內流產補償800元;
3、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最高支付價為80元;
4、輸卵管結紮術、輸精管結紮術最高支付價為850元、400元;
5、輸卵管復通術、輸精管復通術最高支付價為2500元、800元。
三、生育醫療費報銷政策
順產1200元,助娩產1500元,剖腹產2500元。
四、產檢費用報銷政策
女職工生育保險繳納比例為0.4%,生育備案之後的產檢費用是由參保職工以及單位***同承擔;女職工生育保險繳納比例是0.8%,則生育備案之後產檢可享受800元的補貼。
五、職工生育、計劃生育醫療費用結算政策
如今是壹個法制的社會,很多與生活息息相關的事情都離不開法律,所以我們對壹些平常的法律知識應該有所認識。
法律依據:
《安徽省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規定》
第二十條 用人單位、職工本人或者其委托人應當在職工生育、終止妊娠和施行計劃生育手術後,及時向經辦機構申請領取生育津貼和有關醫療費用。申領時需提交下列材料:
(壹)職工本人身份證;
(二)計劃生育有關證明;
(三)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醫學證明;
(四)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受委托代為申領的被委托人,需提供申領人出具的委托書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