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人才補貼的種類和標準
1,特聘教授,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負責人,省“萬人計劃”傑出人才,著名文化人物,嘉興市2017後入選的“四大群體”人才工程人才。
2.嘉興2017後入選的人才、傑出青年基金項目負責人、省人才引進計劃人才、省“萬人計劃”人才、省宣傳文化系統“五個壹批”人才、省“錢江學者”特聘教授、省領軍創新創業團隊領導及在嘉興全職工作的核心成員(前五名)
3.對2017後在嘉興入選的“創新嘉興_精英領軍計劃”優秀人才團隊核心成員(前五名)、“創新嘉興_精英領軍計劃”領導團隊負責人和“創新嘉興_精英領軍計劃”核心成員(前三名)及領軍人才給予60萬元住房補貼。
二。A類天賦的詳細信息
1、諾貝爾獎、菲爾茲獎、圖靈獎、普利茲克獎等重要國際獎項獲得者由市委人才辦舉辦。
2.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市科技局。
3、省“鯤鵬計劃”入選市委人才辦。
4、國家“萬人計劃”優秀人才市級人才辦公室。
5.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美國、英國、德國、法國、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院士。
6.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市社科聯名譽委員。
7.市科協國家創新突進獎獲得者。
8.公認相當於上述人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才市場管理條例》
第壹條為了建立健全機制健全、運行規範、服務周到、引導監督有力的人才市場體系,優化人才資源配置,規範人才市場活動,維護人才、用人單位和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人才市場管理,是指對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的人才中介服務、用人單位招聘、個人申請及相關活動的管理。人才市場服務的對象是指各類用人單位和具有中專以上學歷或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以及從事專業技術或管理的其他人員。
第三條人才市場活動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單位自主就業和個人自主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