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淵明,家住遼寧金州,今年69歲,妻子67歲。他們只有壹個兒子,名叫王良。王良有過兩次婚姻。第壹次結婚是2010年5月24日,離婚是2016年9月8日。他的前妻給他生了壹個兒子。二婚領證時間2019年3月8日,婚禮時間2019年3月23日。
但是在婚禮那天,王良發生了意外。他從女方家住的小區15樓墜下,年僅37歲。獨子去世後,這對老夫婦沈浸在悲痛之中。在他們恢復之前,王良的兩個妻子要求分割654.38+83萬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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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前妻和現任員工將分享財產。
王淵明說,這1.83萬是他做機電材料生意賺來的,兒子只是跟著他到店裏幫忙跑生意。2065438+2006年9月,王淵明去銀行存錢。因為都是現金,而且金額比較大,他就叫兒子壹起去。因為太匆忙了,王淵明忘了帶身份證,所以用王良的名字存了下來。王淵明說:“我設置了密碼,把存款單帶回家,放在保險櫃裏。存款單上還有我的指紋。”
王淵明認為兒媳婦咄咄逼人,壹點都不尊重他們,因為她在兒子去世的第二天就直接去法院進行訴前財產保全,她怕有人轉移財產。王良的前妻也來幫忙操辦葬禮。當她知道有183萬的存款時,她也要求分壹份,因為存錢時她和王良還是夫妻關系。
王淵明說,離婚後,他們對他們的前兒媳很好,因為對方生了壹個孫子,所以王淵明每個月給她500元。王良的前妻說要給孩子買房,於是王淵明又給了32.5萬,包括9.6萬車貸。
王淵明覺得這些錢是他壹生的積蓄,而王良當時每個月只有3000元的工資,不可能有654.38+0.83萬的存款。現在整個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已經多次開庭。王良現任妻子的訴求是繼承王良名下的全部財產,包括654.38+0.83萬的存款、車子和房子。
王良前妻主要爭奪壹套70多平米的房子和654.38+0.83萬元的存款。這棟70平方米的房子是王淵明買的,但王良的名字是為王良與前妻的婚姻而寫的。雖然離婚時前妻沒有要求分割房子,但現在她想爭取房子的份額。至於183萬元的存款,我前妻後來才知道,這筆存款是前妻和王良關系期間的,所以要求分割。
根據法院的四份判決書,王良名下的房屋由其前妻、現任妻子、兒子和父母分割。與第壹任妻子離婚後購買的房屋,由現任妻子、兒子、父母分割。65,438+0,830,000元存款不歸王淵明夫婦所有,需要進壹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