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自己的房產證
第壹步:簽訂委托協議。
通常在“購房合同”中有壹條關於委托開發商辦理房產證的條款,這本身就可以視為單獨的委托協議。此外,很多開發商除了購房合同外,還會要求購房者簽署委托書,委托其辦理房產證。
有時,開發商會將相關手續委托給專門的機構或律師辦理。
註:與“流程1”中的“步驟1”相同。
第二步:繳納房產證中介費。
賣家住的時候,開發商會讓妳交錢。註意事項:
交錢後請保留收款憑證並要求收款人加蓋公章,不要收“白條”。
第三步:到相關部門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和契稅。
關於支付方式,可以問開發商或者代理公司的工作人員。公共* * *維修資金壹般由樓盤所在區域的社區辦事處代收,部分城市已經開始由銀行代收公共* * *維修資金。註意事項:
請務必及時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和契稅。按照法律規定,這兩筆資金的繳納憑證是辦理房產證的必備憑證,所以如果不能及時繳納,會影響妳取得房產證。
請務必保留好繳納稅費的正式收款憑證,並及時交給開發商或代理公司,以便他們辦理下壹份工作。
第四步:按照約定的時間拿到房產證。
開發商或代理公司繳納上述稅費後,辦理房產證,辦理抵押登記,就可以拿到房產證了。
如果貸款銀行扣押了房產證和購房合同,妳壹定要找機會仔細核對房產證上的記錄,如果記錄有錯誤,要及時要求更改。
註意事項:
1.仔細檢查證書的數量。如果兩證約定,壹定要檢查是否齊全;
2.仔細查看房產證的記錄,尤其是面積、位置、所有人姓名、權屬狀況等重要信息。如果與合同不符,要求開發商說明原因;
3.查看“其他權利”欄中記載的抵押項目。
提示:
及時查詢房屋產權狀況。
即使委托辦理房產證,妳也有必要及時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門和土地行政管理部門查詢所購房屋的產權狀況。如果發現“險情”,比如開發商違法設定抵押,可以及時主張權利。
望采納,謝謝。